課程描(miao)述INTRODUCTION
銀行業面臨的法律風險
日程安排SCHEDULE
課程大綱Syllabus
銀行業面臨的法律風險
課程背景: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
《民法典》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是民事權利保護的宣言書,是新中國民事立法的集大成者。《民法典》的頒布在我國法治建設歷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必將對我國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帶來更積極、更全面、更規范的影響。
《民法典》涉及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銀行從業人員應妥善了解相關內容,并知悉相關立法對業務的影響,以便于工作的開展。針對銀行而言,此次民法典的修改影響也非常大,例如物權法中的擔保物優先受讓規定的變化、新增的居住權對銀行抵押房產拍賣的影響,還如合同編增加的“情勢變更”原則對銀行的影響等等,需要特別重視和細化學習,并防范相應的法律風險。
課程(cheng)(cheng)在系(xi)統闡述《民法典》尤(you)其是合(he)同(tong)(tong)編的立(li)法變(bian)化(hua)的基礎上(shang),將合(he)同(tong)(tong)管理(li)與風險防(fang)范貫穿于(yu)(yu)整(zheng)個過程(cheng)(cheng),提(ti)高專(zhuan)業人員在參與商談和(he)簽訂中對于(yu)(yu)合(he)同(tong)(tong)的綜合(he)能力。針對我(wo)國目(mu)前實(shi)踐操作中建(jian)筑工(gong)程(cheng)(cheng)合(he)同(tong)(tong)管理(li)方面(mian)的具體問題,倡(chang)導企業人員在合(he)同(tong)(tong)談判(pan)中既要(yao)懂工(gong)程(cheng)(cheng)技(ji)術又懂法律、懂管理(li)又懂造價(jia)和(he)財(cai)務,有針對性地提(ti)出完善策略,從而防(fang)患(huan)于(yu)(yu)未然,有效地防(fang)止糾紛發生。
課程收益:
● 讓學員了解與《民法典》及其相關的法律法規;
● 讓學員認識到在銀行業經營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種法律風險
● 通過案例教學,讓學員掌握風險的防范和化解技巧,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 通過學習《民事典》具體而明確的規定,增(zeng)強企業守法的意識,實現企業與員工的良性(xing)互動,互利(li)共贏(ying)
課程對象:企業全部的員工
課程方式:講解+問答+案例分(fen)析(xi)+圖(tu)表
課程大綱:
一、《民法典》的分析與案例解讀
1、《民法典》編纂進程及相應的章節分布
2、《民法典》與其他民事法律規則的聯系與區別
3、《民法典》對我們生活的改變與特點分析
4、《民法典》意義
1)體系創新
2)能使治理體系現代化提升
3)完善市場經濟法律體系
4)為美好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5、案例分析
二、《民法典》對銀行業的影響
1、完善第三人合同制度
2、個人信息保護
3、《民法典(dian)》對銀行(xing)信貸、擔保業(ye)務的(de)影響及案例分析(xi)
三、《民法典》總則編與銀行業相關的條款及其應用
1、總則編體系結構
2、民事主體資格
3、民事法律行為
4、基本原(yuan)(yuan)則(ze)增加綠色(se)原(yuan)(yuan)則(ze)
四、《民法典》物權擔保與銀行業相關的條款及其應用
1、《民法典》物權對銀行業信貸業的影響及案例分析
1)物權的保護及其體系化
2)不動產登記與不動產權屬確認
3)動產交付與動產物權變動
4)特殊動產的物權變動規則
2、占有對銀行影響
1)占有部分的主要內容
2)占有部分的主要變化及其背景
3)占有部(bu)分(fen)的重點難點問題
五、《民法典》擔保物權新規定及案例分析
1、擔保的內容
1)擔保物權部分的主要內容
2).擔保物權部分的主要變化及其背景
2、擔保物權部分的重點難點問題
1)動產擔保與特殊動產擔保的物權變動問題
2)如何理解擔保物權的不可分性
3)擔保物權優先受償效力的例外情形
4)非典型擔保與民法典中擔保物權體系
5)關于因侵權行為產生的債權是否允許設立擔保物權
6)實踐中最高額抵押的常見裁判規則
7)擔保物權期間問題
8)抵押物轉讓規則變化的現實意義
9)應收賬款的質押實踐操作問題
10)動產擔保物權的優先效力問題
11)實踐中常見的擔保物權消滅情形及適用
3、《民法典》擔保新規對銀行業影響
1)當事人可以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情形作出約定。
2)關于保證擔保獨立性的約定無效。
3)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4)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5)一般保證人不得行使先訴抗辯權的情形變化
6)保證期間約定不明時,保證期間為6個月
7)最高額保證參照適用最高額抵押權的有關規定
8)債權轉讓需要通知保證人才對保證人有效,認可禁止債權轉讓條款的效力。
9)債權人可以就債務轉移后保證責任承擔另行作出約定,第三人加入債務的,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受影響。
10)一般保證的訴訟時效從權利消滅之日起算。
11)保證人的追償權與代位權,取消保證人之間相互追償。
12)調整了不得為保證人的情形
4、《民法典》關于抵押擔保其他規定及案例分析
1)質押合同修改及案例分析
2)流押條款的效力及案例分析
3)抵押與租賃發生沖突案例分析
4)股權質權、應收賬款質權
5)動產抵押權與質權競存時的清償順序
6)最高額抵押查封問題分析
7)動產質押的交付
8)流(liu)質條(tiao)款的理解及案例(li)分析
六、《民法典》民法總則對銀行業的影響及案例分析
1、《民法典》民法總則對銀行信貸業務的聯系
2、《民(min)法典》民(min)法總則對銀行(xing)業的影響及(ji)案例分(fen)析(xi)
七、《民法典》合同編對銀行業的影響
1、合同的訂立
1)合同定金條款
2)定金、違約金、賠償金區別和應用
2、合同的效力
3、合同的履行
4、合同的保全——代位權和撤銷權
5、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6、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7、借款合同
8、保證合同
八、其他部分對銀行業的影響
1、在融資租賃業務中,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抵押給其他債權人的法律效力分析。
2、《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關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債務的規定對信貸業務的影響。
3、離婚對夫妻共同債務的影響
4、《民法典》繼承編(bian)部(bu)分的規定對信貸業務(wu)的影響,
銀行業面臨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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