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清收實務及法律風險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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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ke)程(cheng)描述INTRODUCTION
銀行不良(liang)資產清收:商業銀行不良(liang)資產清收實務及(ji)法律風險防(fang)控
日程安排SCHEDULE
課程大綱Syllabus
銀行不良資產清收
課程背景
2023年隨著疫情防控政策不斷調整優化,國家經濟改革政策逐步落地,經濟形勢逐步好轉,商業銀行迎來了新的機遇,另一方面,國家持續推動金融風險防范化解,而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是金融不良資產的主體,商業銀行不良風險的有效處置是打好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的重點。各商業銀行不僅要處置存量還要控制增量,如何在新形勢下加大處置力度,加快處置進度,適應新的經濟形態對不良貸款處置的影響,成為擺在商業銀行面前的共同難題。
2023年為幫助金融機構的相關從業人員更好的做好清收保全工作,特舉辦《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清收實務及法律風險防控專題研修班》,本次課程聚焦不良資產清收實務,側重于解決清收中的實務問題,旨在提高資產保全人員、法律事務人員、風險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和風險處置能力,以提高金融機構清收的效率,降低不良貸款率,促進信貸業務良性循環。
【授課對象】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部、信貸管理部、資產保全部、法律合規部及不良清收相關崗位。
【課程大綱】
模塊一:新時代不良清收的新策略、新技術及業績達成實務
一、 大變局時代的清收業績深挖策略
1、大變局時代,多層級風險因素的加重加劇
-國際經濟動蕩的波動性風險;
-地區軍事沖突的不確定風險;
-經濟結構性調整的切換風險;
-問題房開存量的操作性風險;
-各類產業鏈融合的試錯風險;
-居民負債率攀高的履約風險;
-社會債務鏈熔斷的沖突風險;
-產銷需求側疲軟的躺平風險;
2、大變局時代,銀行不良化解難度加重加劇
-清收風暴的實施風險加大;
-司法清收及執行難度加大;
-信貸資產的處置難度加大;
-貸戶實質性還款能力下降;
-社會面對抗情緒風險加大;
-基層隊伍的清收意愿下降;
3、向不良資產價值深挖要效益的十大策略
-向不良臺賬結構分析要效益
-向突破不良疑難臺賬要效益
-向突破一線畏難思想要效益
-向突破組織管控難點要效益
-向打造小額清收系統要效益
-向打造大額管控系統要效益
-向清收管理機制建設要效益
-向清收技術本地融貫要效益
-向清收攻堅訓戰推動要效益
-向強化長效頂層設計要效益
二、 2023年,中小行清收業績怎么搞
1、針對新增不良,如何強化“貸款重組”的策略落地
2、針對表外不良,如何強化“臺賬三分”的策略落地
3、針對大額壓降,如何強化“線索深挖”的策略落地
4、針對隱性風險,如何強化“預警查控”的策略落地
三、 貸戶類型分析
1、中小額不良貸戶的賴賬原因分類(6種基本型)
2、中小額不良貸戶的常見痛點分類(7種基本型)
3、中小額不良貸戶的欠款心態分類(6種基本型)
4、中小額不良貸戶的性格特征分類(7種基本型)
四、 現場清收質效
1、如何提升戰隊的現場催收效果?
-清收人員入戶站位上有哪些問題?
-清收人員身體語言上有哪些瑕疵?
-清收人員相互配合上有哪些不足?
2、清收戰隊現場7要
-請收人員入戶站位要注意
-清收人員整體氣勢要注意
-主談輔談溝通態度要注意
-清收人員輸出眼神要注意
-溫暖清收耐心表現要注意
-清收決心傳達方式要注意
-盡職落實細節步驟要注意
3、清收戰隊現場8不要
-貸戶物品不要碰
-當眾說話不要躲
-溝通尊重不要指
-內部細節不要透
-隨意承諾不要給
-肢體沖突不要有
-衣著形象不要壞
-無關電話不要接
五、 清收談判框架
1、洞察人性的催收思路
-案例分析:這個“老賴”為何賴?我們該如何催收?
2、KIP理論在攻心談判中的應用
-該戶社會總債務情況
-造成不良的主要因素
-該戶的收入變化情況
-該戶的現有消費水平
-該戶可變現資產情況
-該戶背景及家庭情況
-該戶的近期增收思路
-該戶亟需的實際幫扶
-該戶顯著的痛點弱點
六、 分工配合打法
1、清收團隊陣型
-主談隊長
-輔談隊員
-函證隊員
2、團隊清收戰法
-主輔分工
-主輔座位
-主輔態度
-主輔配合
-主函配合
3、戰隊隊員職責
-主談職責
-輔談職責
-函證職責
七、 關鍵細節檢視
1、搭配還款比例
2、政策申請材料
3、資產調查材料
4、貸戶信息保密
5、簽字確權證據
6、溫暖和諧證據
7、貸戶后續聯系
8、貸戶家人關聯
9、離戶溫暖動作
八、 攻心突破節點
1、不良貸戶為何不想和你好好談?
2、和不良貸戶走心的目的是什么?
3、從哪些方面找不良貸戶的痛點?
4、如何捕捉貸戶還款的心痛時刻?
5、不去高壓的和諧清收行得通嗎?
6、如何確保清收談判的全程控局?
7、為何幫人思想是持續清收之源?
模塊二:《民法典及司法解釋》視角:不良清收實務要點與風險控制
——暨不良貸款清收實務中的200個法律問題
第一部分 民事主體與債務承擔
一、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
問題1:哪些情況應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借款?
問題2:夫妻共簽授信合同后,一方在配偶不知情的情況下的借款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問題3:哪些行為可以視為夫妻一方對另一方借款的事后追認?
問題4:庭審時,一方否認對借款共簽或追認的事實,銀行怎么辦?
問題5:如何認定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舉證責任在哪一方?
問題6:續貸時夫妻一方在外地無法簽字,借款合同只有一方簽字,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問題7: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誰承擔舉證責任?
問題8:夫妻一方的婚前借款婚后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二、借款人離婚與債務承擔
問題1:離婚協議中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的分割約定能否對抗銀行的債權?銀行應注意什么?
問題2:離婚判決書能否對抗銀行的債權?
問題3:銀行從借款人的離婚判決書中可以得到什么?
問題4:離婚協議約定房產歸一方所有但未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該房產能否因離婚后單方的負債而被法院強制執行?
三、借款人死亡與貸款的償還
問題1:貸款到期之前借款人死亡,銀行怎么辦?
問題2:夫妻共同借款,夫妻一方死亡,債務如何承擔?
問題3:能否要求父債子還?
問題4:繼承人如何承擔被繼承人的債務?
問題5:借款人死亡,繼承人均放棄繼承遺產,銀行告誰?
四、未成年人財產的抵押與執行
問題1:父母出資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財產屬于父母財產還是子女財產?
問題2:父母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做抵押是否有效?
問題3:父母不能償還債務,能否執行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財產?
五、兩戶的債務承擔
問題1:個體工商戶借款,誰做借款人?債務由誰承擔?
問題2: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業主償債能力有限,能否將已成年的家庭成員作為共同被告?
問題3: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業主借款后結婚的,能否要求其配偶共同承擔債務?
問題4: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業主與實際經營者不一致的,誰承擔債務?
問題5:農村承包經營戶借款,誰做借款人?債務由誰承擔?
六、個人獨資企業的債務承擔
問題1:個人獨資企業與一人公司在債務承擔上有什么區別?
問題2: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承擔的是什么責任?
問題3:能否要求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配偶對企業借款承擔償還責任?
七、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
問題1: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的是什么責任?
問題2: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有什么區別?未履行出資義務的有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是否承擔清償責任?
問題2:債權人能否要求已經退伙的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問題3:債權人能否要求新入伙的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八、公司及其股東的債務承擔
問題1:公司對外承擔的是有限責任還是無限責任?
問題2:股東是否對公司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問題3:股東出資不實如何承擔責任?
問題4:被執行公司不能清償債務時,可否追加執行已轉讓股權的出資不實的原股東的財產?
問題5:股東違法清算如何承擔責任?
問題6: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注銷,債權人如何主張權利?
第二部分 擔保規則與擔保權的行使
一、擔保的一般規則
1、共同擔保及對債權人的影響
問題1:如何認定連帶共同保證?共同保證人的責任如何承擔?
問題2: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只向部分保證人主張權利的,效力是否及于其他保證人?
問題3:共同抵押中抵押人的責任順序?
問題4:共同抵押中什么情況下其他抵押人免責?
2、混合擔保及對債權人的影響
問題1:混合共同擔保中債權人如何行使選擇權?
問題2:在既有債務人物保又有第三人物保的情況下,如何確定清償順序?
問題3:在既有債務人物保又有第三人提供人保的情況下,如何確定清償順序?
問題4:在既有第三人物保又有第三人提供人保的情況下,如何確定清償順序?
問題5:在既有債務人物保又有第三人物保和人保的情況下,如何確定清償順序?
問題6、混合共同擔保中,什么情況下擔保人免責?
問題7:債權人與部分擔保人協議轉讓債權,有什么法律風險?
問題8:部分擔保人“賄賂”債權人請求免除自身擔保責任,債權人應當如何應對?
3、最高額擔保
問題1:如何認定最高額擔保中的最高債權額?
問題2:如何認定最高額擔保中主債權的范圍?
問題3:約定最高債權額與登記最高債權額不一致以哪個為準?債權人如何應對?
問題4:最高額保證的保證期間從什么時間開始計算?
問題5:最高額抵押物被法院查封后,能否繼續放款?查封后所放的款是否在最高額抵押物的擔保范圍內?是否在最高額保證的擔保范圍內?
4、借新還舊的擔保規則
問題1:以新貸償還舊貸,債權人能否要求舊貸擔保人對新貸承擔責任?
問題2:以新貸償還舊貸,新貸擔保人什么情況下可以要求免責?
問題3:借新還舊中,不注銷為舊貸設立的抵押權,約定繼續為新貸提供抵押擔保,是否有效?
問題4:舊貸的抵押物存在順位抵押、查封或租賃時,能否借新還舊?
5、擔保糾紛的管轄
問題:主合同與擔保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不一致,以哪個為準?
6、債務人破產與擔保責任的承擔
問題1: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后,債權人能否在破產程序中申報債權后,又主張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問題2:債權人在債務人破產程序中未獲清償的部分,應當在什么期限內繼續向擔保人主張?
問題3: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后,債權人能否不在破產程序中申報債權,而直接主張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有什么法律風險?
問題4:債務人破產時停止計息效力是否及于擔保人?
7、主債權訴訟時效與擔保責任的承擔
問題1:主債權超過訴訟時效,擔保人是否免責?
問題2:對超過訴訟時效的債務提供擔保,是否有效?
問題3:主債權超過申請執行時效,擔保人是否免責?
二、保證擔保與保證責任承擔
問題1:銀行應當在什么期限內向保證人主張權利?
問題2:超過保證期間的債權如何補救?
問題3:什么是保證人的代位權?對債權人有什么影響?
問題4:起訴時能否只起訴保證人或借款人;
問題5:如果只起訴借款人,之后還能否對保證人另行提起訴訟?
問題6:保證人的配偶未簽字的,是否應當承擔責任?
問題7:保證人死亡的,向誰主張權利?
問題8:銀行能否在借款到期之前向保證人主張權利?
問題9:民法典對保證方式認定的溯及力問題?
問題10:民法典對保證期間認定的溯及力問題?
三、不動產抵押擔保與抵押權的行使
1、抵押權登記
問題1:抵押登記和抵押合同記載的內容不一致,以哪個為準?
問題2:抵押登記記載的抵押權利價值是否為抵押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最高限額?
問題3:登記的抵押期間對抵押權的存續是否有約束力?
2、抵押預告登記的效力
問題1:抵押預告登記權利人是否有抵押權?
問題2:辦理了抵押預告登記的房產被法院查封,債權人應當怎么辦?
3、擔保物權的效力范圍
問題1:主債權部分清償的,債權人是否應當就相應的擔保財產辦理抵押權的注銷登記?擔保財產轉讓的,債權人能否主張就轉讓后的擔保財產行使擔保物權?
問題2:主債權部分轉讓的,各債權人如何行使擔保物權?
問題3:主債務部分轉移的,債權人能否主張以擔保財產擔保全部債務的履行?
問題4:抵押權設立后添附財產的,抵押權的效力能否及于添附財產?
4、抵押權的物上代位效力
問題1:抵押房產被拆遷的,抵押權人對拆遷補償款是否有優先受償權?
問題2:拆遷人如果將補償款給了抵押人,抵押權人能否要求拆遷人賠償?
5、抵押財產轉讓規則
問題1: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能對外轉讓抵押物嗎?債權人如何控制抵押財產的轉讓?
問題2:禁止或限制抵押財產轉讓的約定如何登記?登記后抵押權人有什么權利?
問題3:抵押權人能否要求就抵押物的轉讓款提前清償債務?
6、抵押權的實現
問題1:到期不還款債權人能否自行處置抵押財產?
問題2:到期不還款銀行能否直接申請法院處置抵押財產?
問題3:債權人以訴訟方式行使擔保物權的,能否只起訴擔保人?
問題4:起訴時沒有要求法院確認優先權,申請強制執行時能否要求法院處置抵押財產?
問題5:如何通過特別程序實現擔保物權?
問題6:辦理了抵押登記的房產被法院查封,銀行怎么辦?
問題7:首封法院不處置抵押財產怎么辦?
問題8:首封債權先于優先債權到期,抵押財產變現后如何分配?
問題9:抵押物被刑事查封應如何應對?
問題10:處置抵押財產時第三人主張租賃權如何處理?
問題11:抵押人死亡的,向誰行使抵押權?
問題12:商品房消費者的權利與該商品房的抵押權沖突時,何者優先?
四、動產和權利擔保及擔保權的行使
問題1:未經登記的動產抵押權是否具有對抗效力?
問題2:流動質押相比于浮動抵押有什么法律風險?債權人應當如何選擇?如何監管抵押物?
問題3:什么是正常經營買受人規則?擔保物權人在哪些情形下仍然可以向擔保財產的買受人行使擔保物權?
問題4:同一動產上同時存在登記在先的浮動抵押權和為他人設立的擔保物權時,哪個權利優先受償?
問題5:所有權保留和融資租賃交易下,買受人在取得動產后又以該動產為他人設立擔保物權,哪個權利優先受償?
問題6:出質人既以倉單質押,又以倉儲物為第三人設立擔保,如何確定清償順序?
問題7:應收賬款質權人能否直接請求應收賬款債務人履行債務?
問題8:以公路收費權等將有的應收賬款質押,債權人的注意事項?
問題9:同一應收賬款同時存在保理、應收賬款質押和質權轉讓,如何確定優先順序?
問題10:為擔保債務履行而專門設立的保證金賬戶,法院是否可以凍結和扣劃?債權人對賬戶內的款項是否有優先受償權?
問題11:在銀行賬戶下設立的保證金分戶,銀行對賬戶內的款項是否有優先受償權?
問題12:動產抵押權和動產質權競存時如何處理?
問題13:動產抵押權或動產質權和留置權競存如何處理?
第三部分 不良清收訴訟實務
一、催收與訴訟時效
問題1: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問題2:什么是訴訟時效的中斷?哪些人在催收函上簽章能夠引起時效中斷?
問題3:催收函無法送達,通過短信、郵件、微信等方式能否引起時效中斷?
問題4:銀行從借款人在本行開立的賬戶中扣款的行為能否引起時效中斷?
問題5:找不到借款人,登報公告能否引起時效中斷?
問題6:哪些情形與起訴具有同等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問題7:哪些情形視為借款人同意履行義務?
問題8:向共同借款人中的一人主張權利,效力是否及于其他共同借款人?
問題9:對于超過訴訟時效的債務,哪些情形可以視為債務人放棄時效抗辯?
問題10:對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如何補救?
二、抵扣中的法律問題
問題1:銀行能否直接抵扣借款人在銀行的存款用以償還貸款;
問題2:銀行能否與借款人約定抵扣?
問題3:是否可以約定對借款人的工資、公積金、社會保險等賬戶進行抵扣?
問題4:是否可以事先約定對借款人今后可能開立的所有賬戶進行抵扣?
問題5:是否可以約定對其他銀行的借款人賬戶進行抵扣?
問題6:是否可以對借款人配偶的賬戶進行抵扣?
問題7:銀行對借款人賬戶的扣劃款項是先抵扣本金還是利息?
問題8:借款人在銀行有多筆借款時,償還順序如何確定?
三、債權人的代位權
問題1:債權人是否可以向債務人的債務人主張權利?
問題2:債權人是否可以向債務人的擔保人主張權利?
問題3:債權未到期,債權人能否行使代位權?
問題4:債權人行使代位權,債務人的相對人應向誰履行義務?
四、債權人的撤銷權與確認無效之訴
問題1:借款人無力償還借款,但把財產轉移到其親屬名下,債權人怎么辦?
問題2:債務人放棄債權擔保或惡意延長其債權的履行期限,債權人能否行使撤銷權?
問題3: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債權人能否行使撤銷權?
問題4: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期限是多長時間?超過該期限如何主張權利?
五、訴訟程序中的法律問題
問題1:訴訟清收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問題2:在合同中約定的送達地址能否作為法院司法送達的地址?如何約定?
問題3:訴訟中的被告如何列明?
問題4:訴訟請求注意事項?
問題5:訴訟中舉證質證應注意的問題?
問題6:訴訟中達成庭外和解如何處理?
問題7:拿到判決書后應注意哪些問題?
六、財產保全中的法律問題
問題1:財產保全申請書注意事項?
問題2:財產保全受理和執行期限?訴前財產保全起訴期限?
問題3:財產保全的管轄?仲裁過程中申請財產保全的,應當如何提出申請?
問題4:財產保全無法提供被保全財產信息的怎么辦?
問題5:財產保全的期限是多長時間?到期怎么辦?
問題6:申請財產保全需要提供擔保嗎?
問題7:對車輛、不動產、賬戶保全注意事項?
問題8:同一財產上有多個保全裁定的,如何確定保全順序?
問題9:保全的期限?續行保全的期限?
問題10:哪些情形可以解除保全?
七、執行案件中的程序性問題
問題1:什么是執行依據?都有哪些法律文件屬于執行依據?
問題2:執行依據生效后應當在多長時間內提出執行申請?
問題3:申請執行應當向哪個法院提出?
問題4:執行程序中如何進行財產調查?
問題5:執行程序中可以對被執行人采取哪些強制措施?
問題6:執行程序中的評估和拍賣程序是什么樣的?
問題7:執行異議、復議與執行異議之訴有什么區別?
問題8:什么情況下可以追加被執行人?
問題9:執行和解有哪些注意事項?
問題10:執行不到財產怎么辦?
八、執行案件中的實體性問題
問題1:多個債權人對一個債務人申請執行時,如何行使參與分配權?
問題2:如何執行被執行人的到期債權?
問題3:如何執行被執行人的存款、工資、投資收益等財產?
問題4:商品房消費者能否排除金錢債權的執行?
問題5:商品房消費者能否排除抵押權人的執行?
問題6:以物抵債應注意的事項?
問題7:借名買房中的借名人能否排除債權人的執行?
問題8:隱名股東能否排除債權人的執行?
問題9:人壽保險保單的現金價值可否被強制執行?
問題10:被執行人在銀行開立的保證金賬戶能否凍結和扣劃?
九、《善意文明執行意見》解讀及不良清收注意事項
1、嚴禁超標的查封和亂查封
問題1:被執行人有多項財產可供執行時,如何做到合理選擇執行財產?
問題2:執行中如何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產權?
問題3:凍結被執行人銀行賬戶內的存款時,凍結之外的資金能否流轉?賬戶能否使用?
問題4:查封不動產時,如何防止超標的查封?
問題5:如何理解能“活封”的財產,盡量不進行“死封”?
問題6:企業被查封的生產資料能否繼續使用?
問題7:被查封的在建工程能否繼續建設?
問題8:能否用查封的財產融資償還債務?
2、適當采取財產變價措施
問題1:如何合理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
問題2:哪些情形可以不經拍賣直接變賣?
問題3:拍賣財產為不動產且被執行人無權占用的,法院是否有義務負責“騰退”?
3、嚴格規范納入失信名單和限制消費措施
問題1:法院已控制足以清償債務的財產的情況下,能否繼續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名單或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問題2:單位是失信被執行人的,能否將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納入失信名單?
問題3:哪些情形下應解除限制消費措施?
問題4:如何理解限制被執行人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
4、加大案款發放工作力度
問題1:案款到賬后,法院應當在什么期限內發還給執行債權人?
問題2:部分案款有爭議的,法院應否向執行債權人發放?
銀行不良資產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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