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描述INTRODUCTION
供電企業依法治企培訓
日程(cheng)安(an)排SCHEDULE
課程大綱Syllabus
供電企業依法治企培訓
【課程大綱】
第一輯:為上帝服務——電力社會普遍服務
墻里墻外的燈光——從法律視角解讀小區供電
恢復送電的那一刻才有意義——談搶修時限監管
供電公司文件成為不正當競爭的證據——壟斷企業的內部管理
不當工具當參謀——依法應對政府干預停送電
盡到你的咨詢服(fu)務(wu)(wu)責任——重(zhong)要用(yong)戶(hu)安全(quan)用(yong)電(dian)服(fu)務(wu)(wu)
第二輯:丑話說在前頭——簽訂、履行供用電合同
更重要的條款——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
供用合同不是格式合同——供用電合同的提示義務和現代化管理
電費違約金可以不交——關于電費違約金的合同約定
不當得利追索難——供電部門安裝計量裝置錯誤糾紛處理
停電(dian)——慎而又(you)慎的行為
第三輯:管好你的經營成果——電費
事先有約——通過合同法約定,突破30天停電催費時限
當我感到不安時——將不安抗辯權進行到底
為你的諾言作保——合法使用電費定金
習慣的力量——預付費是司空見慣的交易約束行為
我不該為(wei)他買單——新(xin)戶為(wei)原(yuan)戶墊(dian)交(jiao)拖(tuo)欠電費(fei)討論
第四輯:珍惜生命健康——依法承擔觸電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應當承擔的責任——無過錯責任適用討論
特別法與普通法應在同一層級——人身觸電事故處理中電力法的適用
你是否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從事了法律、行政法規所禁止的行為——法釋【2001】3號文第三條第四項的適用討論
列舉式禁止性規定之外的危害電力設施的行為怎樣認定——說說保護區內施工、釣魚等行為
漏電保護器不是保命器——漏電保護器不動作觸電責任分擔討論
民事主體無權管理他人財產——供電企業因“管理不力”承擔責任討論
拆遷工(gong)程(cheng)中的(de)風險防范——在拆遷工(gong)程(cheng)利益各方(fang)的(de)博弈中供(gong)電企業(ye)如(ru)何游刃
第五輯:與鄰為善——保護好你的家產
花錢征地應該討個證書——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線路空間,你購買了嗎——《物權法》創設空間權概念對電力設施保護的影響
三個主要的相鄰關系——線樹、線屋、線線關系
安全距離是否該用勾股定理來計算——解開水平距離和垂直距離、安全距離與保護區的“矛盾”
電磁輻射——電建阻(zu)工和拆遷要(yao)求(qiu)的理由
第六輯:最難處理的違約和盜竊案件——違章用電和竊電的查處
行政管理慣性——用電檢查程序
證據為重,停電在后——違章用電、竊電取證與停電
為全體員工“謀利益”的盜竊案件——單位竊電
最難做的(de)乘法題——違(wei)約(yue)用(yong)電與竊電數額的(de)計算
第七輯:人力資源——最寶貴的資源風險防范
你有權力嗎——職務犯罪與權力的使用
你愛財嗎——經濟犯罪與生財有道
誰來監督我們——電(dian)力企(qi)業(ye)效能監察
供電企業依法治企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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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開課時間Have star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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