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描(miao)述INTRODUCTION
信貸業務風險管理
日程(cheng)安排SCHEDULE
課程(cheng)大綱Syllabus
信貸業務風險管理
課程背景
企業(ye)(ye)(ye)(ye)、個人發(fa)展(zhan)(zhan)所需要(yao)資金主要(yao)依靠(kao)銀(yin)(yin)(yin)行(xing)貸(dai)(dai)款(kuan),而(er)商(shang)業(ye)(ye)(ye)(ye)銀(yin)(yin)(yin)行(xing)經(jing)營的(de)(de)主要(yao)利潤(run)來(lai)自信(xin)貸(dai)(dai)業(ye)(ye)(ye)(ye)務(wu)(wu),信(xin)貸(dai)(dai)業(ye)(ye)(ye)(ye)務(wu)(wu)在商(shang)業(ye)(ye)(ye)(ye)銀(yin)(yin)(yin)行(xing)經(jing)營中(zhong)占有舉足輕(qing)重(zhong)(zhong)的(de)(de)地(di)位(wei)。信(xin)貸(dai)(dai)業(ye)(ye)(ye)(ye)務(wu)(wu)是(shi)(shi)商(shang)業(ye)(ye)(ye)(ye)銀(yin)(yin)(yin)行(xing)傳統主流(liu)業(ye)(ye)(ye)(ye)務(wu)(wu),也(ye)是(shi)(shi)商(shang)業(ye)(ye)(ye)(ye)銀(yin)(yin)(yin)行(xing)利潤(run)的(de)(de)主要(yao)來(lai)源。作(zuo)為(wei)各家銀(yin)(yin)(yin)行(xing)爭相(xiang)發(fa)展(zhan)(zhan)的(de)(de)高收(shou)益業(ye)(ye)(ye)(ye)務(wu)(wu)板(ban)塊,信(xin)貸(dai)(dai)業(ye)(ye)(ye)(ye)務(wu)(wu)的(de)(de)風(feng)(feng)險也(ye)一直與其相(xiang)隨相(xiang)伴。一般來(lai)說(shuo)信(xin)貸(dai)(dai)業(ye)(ye)(ye)(ye)務(wu)(wu)在發(fa)展(zhan)(zhan)經(jing)營過程中(zhong),若操作(zuo)和管(guan)理(li)(li)不當,都會產生各種風(feng)(feng)險,其中(zhong)就(jiu)有法(fa)(fa)律(lv)(lv)風(feng)(feng)險。為(wei)使信(xin)貸(dai)(dai)業(ye)(ye)(ye)(ye)務(wu)(wu)獲得(de)良好(hao)穩健發(fa)展(zhan)(zhan),銀(yin)(yin)(yin)行(xing)必須嚴格管(guan)理(li)(li)控(kong)制好(hao)法(fa)(fa)律(lv)(lv)風(feng)(feng)險。為(wei)了(le)防(fang)(fang)(fang)范信(xin)貸(dai)(dai)業(ye)(ye)(ye)(ye)務(wu)(wu)法(fa)(fa)律(lv)(lv)風(feng)(feng)險,商(shang)業(ye)(ye)(ye)(ye)銀(yin)(yin)(yin)行(xing)必須認真(zhen)貫徹執(zhi)行(xing)我國的(de)(de)《物(wu)權(quan)法(fa)(fa)》、《擔保法(fa)(fa)》、《合(he)同法(fa)(fa)》、《商(shang)業(ye)(ye)(ye)(ye)銀(yin)(yin)(yin)行(xing)法(fa)(fa)》等有關(guan)法(fa)(fa)律(lv)(lv)規定,加(jia)強法(fa)(fa)律(lv)(lv)合(he)規、信(xin)貸(dai)(dai)業(ye)(ye)(ye)(ye)務(wu)(wu)、風(feng)(feng)險管(guan)理(li)(li)等中(zhong)高層管(guan)理(li)(li)人員(yuan)和業(ye)(ye)(ye)(ye)務(wu)(wu)工作(zuo)人員(yuan)的(de)(de)法(fa)(fa)律(lv)(lv)意識,提高他們在實際業(ye)(ye)(ye)(ye)務(wu)(wu)中(zhong)防(fang)(fang)(fang)范、控(kong)制和處理(li)(li)法(fa)(fa)律(lv)(lv)風(feng)(feng)險的(de)(de)能力,把發(fa)展(zhan)(zhan)和經(jing)營信(xin)貸(dai)(dai)業(ye)(ye)(ye)(ye)務(wu)(wu)的(de)(de)法(fa)(fa)律(lv)(lv)風(feng)(feng)險防(fang)(fang)(fang)控(kong)工作(zuo)作(zuo)為(wei)一項(xiang)長期而(er)艱巨的(de)(de)任(ren)務(wu)(wu)予(yu)以重(zhong)(zhong)視。
培訓對象:銀行法(fa)(fa)律合規(gui)、信貸(dai)業(ye)務、風險管(guan)理(li)(li)(li)、資產管(guan)理(li)(li)(li)(保全(quan))中高層(ceng)管(guan)理(li)(li)(li)人員(yuan);銀行法(fa)(fa)律合規(gui)、信貸(dai)業(ye)務、風險管(guan)理(li)(li)(li)、資產管(guan)理(li)(li)(li)(保全(quan))等客戶經理(li)(li)(li)及有關業(ye)務工作(zuo)人員(yuan)
授課(ke)特點:根據(ju)相關(guan)法(fa)(fa)律(lv)(lv)法(fa)(fa)定,結合銀行(xing)業務實際情(qing)況,從法(fa)(fa)律(lv)(lv)視(shi)角(jiao)觀察和發(fa)現(xian)有關(guan)法(fa)(fa)律(lv)(lv)風險,并(bing)進行(xing)講(jiang)解、討(tao)(tao)論(lun)(lun)和分(fen)析,提出防范措(cuo)施或對策。課(ke)程內(nei)容系統全面,具(ju)有較強(qiang)(qiang)的(de)針對性、實用性與可操作性。在授課(ke)過程中,力求深入(ru)淺(qian)出、務實生動,在講(jiang)解理論(lun)(lun)、討(tao)(tao)論(lun)(lun)實務、分(fen)析案例的(de)教學過程中,讓大家增(zeng)強(qiang)(qiang)法(fa)(fa)律(lv)(lv)風險防范意識,掌(zhang)握一些(xie)處(chu)(chu)理法(fa)(fa)律(lv)(lv)風險和法(fa)(fa)律(lv)(lv)問題的(de)實際操作要領,提高法(fa)(fa)律(lv)(lv)風險的(de)控制和處(chu)(chu)理能力
課程大綱
第一講 信貸風險與法律風險
1.信貸與信貸風險
2.信貸風險與法律風險
3.信貸法律關系分析(借貸+擔保)
4.擔保與反擔保
問題1:如何約定擔保范圍?律師費能否要求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律師費在不在24%范圍之內?
5.信貸法律風險的特點、誘因及常見問題
6.全(quan)流程信(xin)貸法律風險管理(li)
第二講 借款合同及借款主體法律風險
問題2:貸款人與借款人各自的舉證責任?
以簽訂買賣合同的方式為借貸提供擔保是否有效?
問題3:公司和個人能不能做共同借款人?
問題4:非親緣關系的自然人能不能做共同借款人?
問題5:保證人死亡后,其遺產是否能用來清償債務?
思考:在設計授信方案時,自然人做借款人和做保證人的區別?
問題6: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司法解釋及案例解讀)
1.如何理解*司法解釋中的”共債共簽”原則?
2.“默示”能否認定為夫妻有共同的舉債意思表示?
3.如何理解“家事代理權”?
4.如何理解“家庭日常生活所需”?
5.家裝、參加職業培訓所產生的債務能否認定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
6.婚前所欠債務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7.夫妻共同債務是否因離婚而免除?離婚協議中對債務承擔的約定能否對抗債權人?
問題7:夫妻一方借錢,用于名下公司經營,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問題8:夫妻一方對外擔保之債,是不是夫妻共同債務?(最高院*案例解讀)
問題9:公司為借款人,自然人股東提供擔保,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問題10:借(jie)名(ming)(ming)貸(dai)款,能否要求名(ming)(ming)義(yi)借(jie)款人(ren)和實(shi)際用款人(ren)一起(qi)償還?出(chu)借(jie)人(ren)明知(zhi)存在借(jie)名(ming)(ming)貸(dai)款還發放貸(dai)款的風險?
第三講 抵押擔保法律風險
1.什么是抵押擔保?
2.抵押擔保的法律特征;
3.如何理解優先受償權?
4.常見抵押物的范圍;
5.登記生效與登記對抗;
6.抵押登記的辦理流程及常見問題。
問題11:民辦學校、民辦醫院的社會公益設施抵押是否有效?
問題12:登記在投資人名下,但民辦學校、民辦醫院實際在使用的房屋或土地抵押是否有效?
問題13:集體土地和農村私房能否設定抵押?
問題14:父母以未成年人名下房屋抵押是否有效?
問題15:租賃相關問題
(1)當租賃權遇到查封;
(2)當租賃權遇到抵押權;
(3)租賃權設立時點考量——實際占有;
(4)執行法院能否在執行階段直接對租賃權確認,并帶租約拍賣?
(5)以租抵債獲得的租賃權能否對抗其他債權人?
(6)如何應對惡意倒簽租賃合同?
問題16: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房屋,一方未經配偶同意擅自將共有房屋抵押,法律效力如何?
(1)基于夫妻關系能否認定為知道或應當知道?
(2)如果共有人簽字非本人所簽,抵押是否有效?
(3)抵押權善意取得的適用標準?是形式審查還是實質審查?
問題17:最高額抵押面臨的主要法律風險?
(1)債權最高額還是本金最高額?
(2)最高額抵押的最高限額如何確定?
(3)最高額抵押設立前已經存在的債權能否納入最高額抵押范圍?是否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4)當最高額抵押遇見查封?主觀說VS客觀說
問題18:登記部門登記的抵押期限和借款期限一樣長,借款到期是否抵押也到期了?
問題19:抵押權人未按照物權法202條的規定在主債權訴訟內行使抵押權,抵押權是否消滅?
問題20:抵押權的行使期間是否隨著主債權訴訟時效的中斷而順延?
問題21:關于抵押權實現的相關法律問題?
(1)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申請與案件的管轄
(2)審查與異議的處理
(3)實現擔保物權案件執行的問題
(4)法律風險及預防措施
問題22:他項權證僅登記本金數額,合同約定擔保范圍包括利息、違約金,優先債權范圍以哪個為準?
問題(ti)23:當抵(di)(di)押遇見拆(chai)遷?拆(chai)遷人是否有通知抵(di)(di)押權(quan)人的(de)義(yi)務?
第四講 保證擔保法律風險
1.什么是保證擔保?
2.建立保證擔保關系的四種方式。
3.保證擔保的范圍;
4.一般保證與連帶保證;
5.共同保證擔保;
問題24:有哪些主體不能做保證人?
問題25:如何理解保證期間?保證期間與訴訟時效的銜接及轉換?
問題26:民營醫院或民辦學校能否做保證人?
問題27:公司為保證人時相關法律風險。
(1)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未按照《公司法》16條做出相應決議是否有效?
(2)如何認定債權人善意無過失
(3)債權人對相應決議是形式審查還是實質審查?
(4)典型無效案例分析
問題28:分公司未經總公司授權提供擔保是否有效?應承擔什么責任?企業法人職能部門簽訂的保證合同的效力及其責任承擔?
問題29:上市公司提供擔保法律問題
問題30:最高額保證相關法律風險
(1)如何理解最高額保證擔保中的決算期、最高限額、清償期?
(2)最高額保證如何約定最高限額?
(3)最高額保證如何約定保證期間?
(4)借款到期日已經超過最高額保證約定的債權發生期間,是否在最高額保證擔保范圍內?
問題31:物保和人保并存時,債權的實現有無順序要求?
(1)如何理解物權法176條?
(2)如何理解物權法176條里所說的“約定”?
(3)約定到什么程度才算約定明確?
(4)最高額典型案例解讀
問題32:債務人的物保和第三人物保并存時,需不需要先處置債務人提供的抵押物?
附:合同示范條款
問題33:保證合同無效的常見事由及法律后果?
問題34:如何(he)認(ren)定(ding)保(bao)證(zheng)欺詐?——常(chang)見保(bao)證(zheng)欺詐案例分析
第五講 質押擔保法律風險
1.質押擔保的基本概念及種類;
2.動產質押;
3.權利質押;
4.如何有效設立質權?
5.如何有效實現質權?
問題35:車輛抵押和車輛質押,哪個優先受償?
問題36:股權質押操作要點及常見風險?
問題37:應收賬款質押操作要點及常見風險?
(1)哪些應收賬款可以質押?
(2)學校收費權能否權利質押?
(3)特許經營權能否權利質押?
(4)應收賬款質押被法院認定為無效的最常見情形?
(5)應收賬款質押的常見交易結構
(6)能否通過讓應收賬款的付款人(次債務人)直接將款項付給債權人的方式實現應收賬款質權?
問題38:保證金質押相關法律風險
(1)保證金質押的性質?
(2)如何應對法院凍結保證金賬戶?
(3)如何應對法院扣劃保證金?
(4)保證金質押生效的核心條件——特定化+移交占有
(5)銀行能否申請法院停止執行被執行人的保證金賬戶?
問題39:存單質押操作要點
問題40:貨物質押操作要點,質物在監管期間發生損失,監管方是否擔責?
1.貨物監管法律風險
2、貨物還在出質人倉庫,簽訂相應監管協議能否認定為實際交付?(占有改定)
3.偷梁換柱、第三人善意取得、監管方失職等風險防范
4.質物在監管期間發生損失的監管方承擔何種責任?
5.浮動質押我國法律是否認可?
6.貨物質押的日常管理
7.能否通過直接變賣的方式實現動產質權?
8.銀行(xing)在大宗貨物貿易融資的(de)法律風險
第六講 合同簽訂及放款階段法律風險
問題41:“簽字蓋章”、“簽字、蓋章”、“簽字并蓋章”對合同效力的影響?
問題42:格式合同的常見法律風險及案例。
問題43:在合同中約定的送達地址能否作為法院司法送達的地址?
問題44:合同填寫的法律問題及注意事項
問題45:受托支付的法律風險
問題46:如何更好的防范假公章及冒名簽?
問題47:如何認定銀行利息(xi)、罰息(xi)、復利及(ji)違約金(jin)標準?能否超過(guo)年化24%。
第七講 貸后管理及逾期清收中的法律風險
問題48:關于合同解除——如何更好的約定合同解除條件?
問題49:借款合同解除后,擔保合同的效力?
問題50:銀行提前收貸相關法律問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和解除合同在法律上一樣嗎?加速到期條款應當如何設計?
問題51:過橋貸款操作中的法律風險
(1)過橋貸款的交易關系解讀;
(2)過橋方的相關風險;
(3)銀行方的相關風險;
(4)銀行口頭向過橋資金提供方承諾續貸,后違背續貸承諾,是否需要擔責?
典型案例:銀行違背續貸承諾,過橋方起訴銀行,銀行擔責
問題52:展期的法律風險匯總?
(1)如何理解展期性質?——展期是原債權債務關系的延續還是建立新的債權債務關系?
(2)逾期貸款能否辦理展期?
(3)已經展期過的業務能否再展期?
(4)抵押物被查封的債權能否辦理展期?
(5)主合同展期,抵押登記是否需要重新辦理?
(6)主合同展期,未經保證人同意的法律后果。
問題53:借新還舊常見法律風險梳理
(1)借新還舊的法律性質及界定
(2)保證人以不知道是借新還舊為由要求免除保證責任,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3)以關聯公司新貸償還舊貸是不是借新還舊?
(4)以保證人新貸償還借款人舊貸是否構成借新還舊?
(5)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是否適用借新還舊規則?
(6)借新還舊是否需要重新辦理抵押登記質押登記?
總結:無還本續貸模式下擔保風險的防范
問題54:關于財產保全
1.常見保全措施介紹
2.銀行如何申請財產保全?
3.情況緊急的情況下如何申請財產保全?
4.輪候查封是不是具有查封的法律效力?
5.先查封法院處置財產時,是否需要征得輪候查封法院同意?
6.經法定程序處置的財產,登記部門能否以尚未解除查封為由拒絕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7.超標的查封的問題
8.對債務人到期債權能不能采取保全措施
9.常見財產查封期限
10.如何申請續封?
11.訴前財產保全
問題55:如何通過支付令、代位權、撤銷權實現債權?
問題56:債權人訴訟清收的要點及常見風險。
問題57:訴訟時效相關問題及風險
(1)如何理解訴訟時效?
(2)訴訟時效中斷及常見中斷方式?
(3)過了訴訟時效如何補救?
(4)只向債務人催收,保證人的訴訟時效是否一并中斷?
(5)只向保證人催收,借款人的時效是否一并中斷?
(6)訴訟時效屆滿后,借款人部分履行,能否認定為剩余債務訴訟時效的恢復或復活?
(7)訴訟時效屆滿后的債務能否適用抵消?如果債務人在本機構有存款,銀行能否直接扣劃?
問題58:債權轉讓相關法律風險
(1)通過口頭或公告的方式通知債務人是否有效?
(2)訴訟中的債權能否轉讓?
(3)執行中的債權能否轉讓?
(4)銀行能否將貸款債權轉讓給社會上的企業和個人?
(5)主債權轉讓,抵押權是否一并轉讓?是否需要辦理抵押權變更登記?
問題59:“老板”個人借錢,錢用于公司經營,能否要求公司一塊兒還?
問題60:“老板”以公司名義借錢,錢用于個人使用,能否要求個人一塊兒還?
問題61:刺破公司面試——公司與股東之間賬戶存在大量、頻繁的資金往來,是否能要求股東對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問題62:起訴時能否只起訴保證人或借款人?
問題63:如果只起訴借款人,之后還能否對保證人另行提起訴訟?
問題64:能否在執行程序中直接追加被執行人的配偶為共同債務人,能否直接執行被執行人配偶名下財產?
問題65:如何執行被執行人的*住房?
問題66:抵押物被其他債權人先查封如何處理?
問題67:被執行人資產無法清償全部債務,多個債權人如何處置和分配被執行人的財產?(個人+公司)
問題68:父母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購買并登記在子女名下的房屋能否因父母債務被執行?
問題69:能否申請追加未足額出資股東為被執行人?
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要點解讀。
問題70:責令報告財產、限制出境、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限制高消費等執行措施介紹
問題71:如何執行被執行人的存款和收入?
問題72:如何執行被執行人的動產和不動產?
問題73:被執行人提供了抵押擔保,能否申請執行其未提供擔保的財產?
問題74:如何執行被執行人對第三人的到期債權?
問題75:拍賣前法院需不需要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未取得執行依據能申請分配嗎?
附:關于*網絡司法拍賣流程及操作要點。(評估價、保留價及是否接受抵債等問題)
問題76:拍賣后,如何應對拒絕騰房?
問題77:如何應對(dui)登記部門拒絕配合過戶?
第八講 熱點、疑難法律問題
問題78:擔保公司不代償,銀行能否直接行使反擔保權利?
問題79:擔保公司不代償的情況下,能否向債務人和反擔保人追償?
思考:銀行如何應對擔保公司無力代償的僵局?
問題80:消費者優先權、工程款優先權與在建工程抵押權那個更優先,如何控制風險?
問題81:房屋買受人提出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的相關情形及案例分析。
問題82:無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消費者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能否對抗法院查封?
問題83:按揭貸款法律風險
1.按揭貸款法律關系概述
2.按揭貸款的操作要點
3.按揭抵押和一般抵押一樣嗎?
4.按揭貸款法律風險分析(來源于開發商的風險、購房人風險、房屋的風險等)
4.如何理解開發商提供的階段性保證擔保?
5.抵押權預告登記,是否有優先受償權?
6.如果開發商違約,買房人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按揭貸款合同是否一并解除?買房人的還款責任是否免除?
問題84:網簽備案的法律效力,網簽的房屋法院還能查封嗎?
問題85: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擅自轉讓抵押物的效力如何?
問題86:抵押合同無效,保證人能否要求免責?
問題87:在合同中約定債的變更無需征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是否有效?
問題88:強制執行公證法律風險
(1)哪些債權文書可以做強執公證?
(2)做了強制執行公證后,還能否向法院提起訴訟?強制執行公證由什么風險?
(3)相關風險匯總及實操建議
問題89:抵押權人同意開發商預售,是否喪失抵押權?
問題90:債務人破產相關問題
(1)債權人能否既申報破產債權,又向保證人主張權利?
(2)債權人既申報破產債權,又起訴保證人,起訴保證人的訴訟是否中止審理?
(3)停止計息效力是否及于保證人?
問題91:保證人破產,如何應對?
附:如何應對債務人、保證人利用破產逃費債務?
問題92:債務人構成騙取貸款罪,是不是影響主合同的效力?保證人能否免除保證責任?
問題93:違規發放貸款罪的認定條件。
問題94:以物抵債操作要點及風險?
(1)以物抵債合同的性質及常見類型;
(2)以物抵債協議是不是實踐性合同?
(3)以物抵債協議與原債務的關系?
(4)以物抵債協議能不能引起物權變動效力?
(5)以物抵債的債權人能不能依據以物抵債協議對抗法院對抵債資產的查封?
(6)債務履行期屆滿前與屆滿后達成的以物抵債之間的區別
(7)執行程序中的以物抵債
(8)執行和解與以物抵債?
問題95:讓保證人或第三人承接債務的操作要點及風險。
問題96:銀行未履行監管職責,導致貸款挪用,保證人是否免責?
問題97、離婚協議對于財產的分割能否對抗法院執行?
問題98:獨立擔保的法律效力
1.如何理解擔保合同的從屬性?
2.在合同中約定,擔保合同具有獨立性,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3.獨立擔保在我國司法實踐的現狀
問題99:銀行支行提供保證擔保是否有效?
問題100:關于虛假訴訟刑事犯罪的認定?
信貸業務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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