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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業營改增新政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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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業營改增新政解讀
【課程大綱】
建筑業增值稅稅務風險管理:以發票稅務風險管理為重點,以工程項目管理為主線,以合同管理為源頭,以“四流合規”為標準,以控制稅務風險、合法節稅為目標,做好建筑業稅務管理工作。
第一部分2017年截止授課前*發布的與建筑業相關政策案例解讀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9號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
《國家稅(shui)務總(zong)局(ju)關(guan)于進一步明確營(ying)改增(zeng)有關(guan)征管問題的(de)公(gong)(gong)告(gao)》(國家稅(shui)務總(zong)局(ju)公(gong)(gong)告(gao)2017年第11號)
第二部分 建筑業營改增重點涉稅事項及稅務風險解析
一、30個真實稅案教你規避建筑業發票稅務風險
(一)發票新系統帶來的稅務風險
(二)虛開發票的稅務風險
(三)真發票也有稅務風險
(四)應開票未開票的大風險
(五)你可能想不到的假發票稅務風險
(六)虛開發票后即作廢,也構成虛開
(七)虛開發票沒用也是虛開發票罪
(八)應取得發票而未取得發票的風險
(九)小發票蘊含法律大難點
(十)公司注銷了涉嫌虛開發票也清查
二、做好發票管理,控制稅務風險
(一)進項發票管理
(二)銷項發票管理
三、建筑業防范發票稅務風險必須掌握的稅務事項
(一)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二)應稅行為范圍(含視同銷售)
(三)稅率和征收率
(四)增值稅扣稅憑證的種類
(五)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
(六)一般納稅人發票的認證與采集
(七)增值稅專用發票限額管理
(八)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領購
(九)增值稅專用發票不符合要求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十)4類特殊情況下發票開具的特殊要求
(十一)9類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形
(十二)一般納稅人作廢增值稅專用發票重新開具的稅法規定
(十三)一般納稅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規定
(十四)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票抄報稅
(十五)一般納稅人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
(十六)一般納稅人收到失控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
(十七)一般納稅人用加油卡加油可否要求加油站直接開具專用發票
(十八)取得會議服務、住宿費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審核
(十九)取得貨物運輸服務發票的審核
(二十)農產品發票抵扣問題
(二十一)開具專票,可否一票多率,多業務合并開具?
(二十二)保險公司代收車船稅如何開具增值稅發票問題
(二十三)保險公司開展共保業務開具增值稅發票方法
(二十四)購入一輛二手車,已經開具了二手車發票,可以再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二十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異常憑證,如何應對?
(二十六)不能忽視的發票備注欄
(二十七)差額征稅怎樣開具發票
(二十八)合同、票、物、款四流不一致的稅務風險
(二十九)建筑業開具發票的時點(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三十)建筑企業選擇簡易計稅的工程項目,在計算繳納增值稅時,可以扣除的分包款項包括材料發票嗎?
(三十一)甲方要求由牽頭公司統一開票,其他各方能否開票給牽頭公司結算相應款項?
(三十二)納稅人發生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以外的業務,是否可以開具發票?
(三十三)分包方能否將發包方代為發放的農民工工資并入分包款中,向發包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十四)為客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對付款方式有什么要求?
(三十五)關于發票的那些地方奇葩口徑
四、建筑業工程項目計稅方法的稅務風險(可以根據需求決定是否講解會計處理)
(一)一表打盡建筑業重要稅收政策與稅務風險
(二)各類新老項目的稅務風險
(三)分包項目的稅務風險
(四)甲供工程與清包工的稅務風險
(五)一般計稅與簡易計稅的判斷與選擇
(六)差額計稅的稅務風險
(七)稅率(征收率)需要準確判斷
(八)預繳增值稅、申報辦法
(九)扣繳稅額
(十)建安營改增對 <電力施工工程稅負營改增前后對比.xlsx>建筑方與 <電力施工工程稅負營改增前后對比.xlsx>建設方的影響與博弈 <電力施工工程稅負營改增前后對比.xlsx><站在建設單位角度分析.docx>
(十一)不能只考慮稅負,稅負、利潤、現金流綜合考慮
(十二)分包違反《建筑法》,主體分包、多級分包預繳稅款時能否扣除分包款
(十三)建筑業增值稅、所得稅、會計準則確認收入的異同與協調
五、建筑業價外費用的稅務風險
(一)熟練運用價外費用相關稅法政策。
(二)準確判斷一項費用(含代收、代墊款項)是否屬于價外費用。
(三)價外費用的發票問題。
(四)價位費用營改增前后的變化。
(五)價外費用與混合銷售、兼營業務的區別
(六)押金、保證金是否屬于價外費用。
(七)財政補貼是否屬于價外費用。
(八)稅務爭議事項風險化解方法。
(九)合同中的價外費用條款需要特別關注的幾點涉稅事項。
六、建筑業兼營業務與混合銷售的稅務風險
(一)兼營、混合銷售怎樣準確區分?
(二)兼營、混合銷售在合同簽訂、發票開具、財稅處理上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三)兼營、混合銷售的錯誤納稅籌劃是怎樣的?
(四)兼營、混合銷售怎樣正確納稅籌劃?
(五)一表打盡兼營、混合銷售各種情形的稅務處理
七、建筑業視同銷售的稅務風險
(一)視同銷售的情形
(二)視同銷售銷售額的確認
(三)實行統一核算的總分支機構之間進行設備轉移,是否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八、建筑業進項稅額抵扣的稅務風險
(一)進項稅額能否抵扣的準確判斷,超級簡單
(二)進項稅額的計算錯誤的稅務風險
(三)非公司名下車輛費用發票進項稅額怎樣抵扣
(四)跨地區經營且未實施匯總申報納稅的納稅人,總機構代各分支機構統一支付費用,統一取得的進項稅額,如何在各分支機構間分攤抵扣?
(五)總公司為所屬分公司的建筑項目購買貨物、服務支付貨款或銀行承兌,造成購進貨物的實際付款單位與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購貨單位名稱不一致的,能否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問題
(六)建筑企業進項稅額可抵扣成本費用詳細分析
九、不征收增值稅項目
十、真實案例告訴你合同條款涉稅風險有多大
(一)某合同條款:無知者無畏,明目張膽虛開發票
(二)某合同條款:無知者無畏,多繳冤枉稅還要被處罰
(三)律師把關過的合同,你以為就沒有稅務風險嗎?
(四)企業聘請的是稅務磚家還是稅務專家,很重要!
十一、通用合同涉稅條款風險分析與應對
(一)企業名稱和相關信息的準確性
(二)根據交易的實質來描述合同標的
(三)合同價款相關條款約定要明確(特殊情況下價款或報酬確定方法的規定、價外費用、混合銷售、兼營等)
(四)代扣代繳費用的約定
(五)發票條款要特別重視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
(六)稅費的承擔方式約定
(七)履約地點和方式
(八)違約金條款
(九)涉稅擔保條款
(十)具體合同涉稅條款逐項分析及改進建議
(十一)合同涉稅條款示例講解
(十二)合同無效、撤銷、解除、違約涉及的稅收問題(特別要關注無效性涉稅條款)
(十三)合同、發票、資金、業務四者的關系
十二、建筑施工合同涉稅條款風險分析與應對
(一)陰陽合同
(二)建筑企業收取房地產開發企業違約金、提前竣工獎、材料差價款和賠償金
(三)保證金
(四)建筑行業中掛靠工程
(五)建筑行業中轉包問題
(六)建筑業混合銷售與兼營問題(放到前面講)
(七)總包收取管理費、配合費、服務費的稅務風險
(八)總承包方統一購買建筑材料由分包方領用的稅務風險
(九)專業分包合同條款
(十)合同與業務流、資金流、發票流(放到前面講)
十三、業務模式與組織架構管理
十四、供應商和分包商管理
十五、外購材料設備管理
十六、“甲供工程”、清包工管理
十七、材料設備內部調撥或內部租賃管理
十八、自制材料模式管理
十九、外部租賃管理
二十、專業分包與勞務分包管理
二十一、建筑勞務外包和勞務派遣的選擇
二十二、轉包風險
二十三、工程結算管理
二十四、EPC 工程總承包項目
二十五、BT、BOT、PPP項目管理
二十六、資質共享問題
二十七、聯營合作項目(掛靠經營)問題
二十八、項目(mu)經理承包制
第三部分 增值稅常用節稅方法
一、一般計稅與簡易計稅合理選擇
二、供應商和分包商的選擇
三、工程與勞務分包的籌劃
四、兼營與混合銷售、價外費用的籌劃
五、改變掛靠經營模式
六、甲供工程合理籌劃達到雙贏
七、組織架構的合理安排
八、轉變融資模式
九、關聯交易的籌劃
十、業務流程再造
十一、會開發票也節稅
十二、充分利用稅(shui)收(shou)優惠(hui)政(zheng)策
第四部分 答疑解惑 互動交流
建筑業營改增新政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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