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ke)程描述INTRODUCTION
日程安(an)排SCHEDULE
課(ke)程大綱Syllabus
民法典下的保險營銷
【課程背景】
《民(min)法(fa)典(dian)》被稱為“社會(hui)生活百科(ke)全書”,是(shi)民(min)事權利(li)的(de)宣言書和(he)保障書;《民(min)法(fa)典(dian)》的(de)編(bian)(bian)纂與(yu)出臺,是(shi)科(ke)學立法(fa)、民(min)主立法(fa)的(de)一(yi)座里(li)程(cheng)碑,也是(shi)實(shi)現(xian)國家(jia)治(zhi)理(li)體系(xi)和(he)治(zhi)理(li)能力現(xian)代(dai)化(hua)的(de)一(yi)項重大(da)舉措。《民(min)法(fa)典(dian)》婚(hun)(hun)姻(yin)(yin)家(jia)庭(ting)(ting)編(bian)(bian)和(he)繼(ji)(ji)承編(bian)(bian)在堅持基本原(yuan)則的(de)前(qian)提下,結合社會(hui)發展需要(yao)(yao),從(cong)結婚(hun)(hun)、家(jia)庭(ting)(ting)關(guan)系(xi)、離婚(hun)(hun)、收養和(he)法(fa)定繼(ji)(ji)承、遺囑繼(ji)(ji)承和(he)遺贈、遺產的(de)處理(li)這幾方面修改完(wan)善了(le)(le)部(bu)分規定,并創設了(le)(le)“遺產管理(li)人”這一(yi)個重大(da)制度,將直接影(ying)響婚(hun)(hun)姻(yin)(yin)、財富和(he)傳承。目前(qian)我國絕大(da)多數人都(dou)要(yao)(yao)經歷戀愛、擇偶、組(zu)織(zhi)家(jia)庭(ting)(ting)、養育子女的(de)過程(cheng)。但(dan)是(shi),面對戀愛挫折、婚(hun)(hun)姻(yin)(yin)動蕩、離婚(hun)(hun)率攀升、家(jia)庭(ting)(ting)暴力、青少(shao)年成長危機等等現(xian)象(xiang),許多人產生了(le)(le)困惑(huo),出現(xian)了(le)(le)種種憂慮。不(bu)(bu)少(shao)遇(yu)到婚(hun)(hun)姻(yin)(yin)家(jia)庭(ting)(ting)問(wen)題(ti)困擾的(de)人們不(bu)(bu)知道怎么應(ying)用保險解(jie)決問(wen)題(ti)。因此對于《民(min)法(fa)典(dian)》的(de)快(kuai)速學習和(he)掌握,對每個人保險從(cong)業(ye)人員來講,至關(guan)重要(yao)(yao)。
【課程收益】
1、通過大量的案例,讓學員懂得《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應用所學知識依法維護客戶的合法權益,保障客戶的利益不受侵害,客戶能在工作、生活和個人情感等方面懂得和了解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用法維權!避免悲劇的發生!
2、通過大量的案例讓客戶懂得如何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方法和技巧,避免合法權益受侵害而不敢維權,不知道如何維權,提高客戶在婚姻家庭生活的質量,依法維權的能力。
3、學(xue)(xue)員(yuan)通過學(xue)(xue)習,掌握法商理念,應用法律思維(wei)促(cu)進保險(xian)銷售,快速成交。
【授課對象】
銀行、保險銷售人員
【課程大綱】
第一節:婚姻
一、婚姻家庭編的主要變化
1、婚姻方面,更強調了“誠信”原則
2、離婚方面,不容易,但更具有確定性了,并且鼓勵離婚前分居
3、婚姻財產方面,對有資產的一方應當引起足夠重視
4、夫妻債務問題,把司法解釋正式立法化
案例:《忠誠協議》有效嗎?
案例:彩禮可以要回嗎?
案例:小馬奔騰案件
案例:離婚訴訟的司法流程有那些?
案例:“事實婚姻”有效嗎?
案例:婚前個人財產的法律規定
案例:炒(chao)股、講課、租金是否為(wei)個人(ren)財產
二、婚姻財產制度
1、"投資的收益",明確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投資的損失還是沒明確說要分攤。
2、對于公司股權、合伙、基金等常見的投資安排,還是沒有更細化的立法規范。
3、對于保險、家族信托等高凈值家庭的傳承配置,沒有任何規定。
其(qi)實從以上就(jiu)能看(kan)出來了,民法(fa)典是給普通民眾的(de),超高凈值家庭還是必須通過法(fa)律賦予的(de)空(kong)間來自(zi)己安(an)排。
三、夫妻財產協議
1、在夫妻財產方面,允許雙方約定。這個是應對高離婚率、重組家庭等情況;
2、通過“臨時”約定假離婚,來逃避債務,是行不通的。家庭的債務風險,需要提前規劃好;
3、夫妻約定,不能對抗債權人,因此債務規劃要提前好。
夫妻債務在原則上是共債共簽,這是針對絕大部分社會群體來說的,對于企業家,其實是留下了一個"共同經營"的例外。
對(dui)企(qi)業(ye)家來說,還是需要更(geng)進(jin)一步保障家人,避免企(qi)業(ye)風險傳(chuan)導。
四、婚姻財產保障
在離婚率持續走高的現狀下,有哪些保護婚姻資產的手段呢?
1、婚前盡職調查
2、在無法簽署婚前協議的情況下,做好兩點:
婚前清理自己資產、婚前搭建結構
3、慎用代持等“土辦法”
4、給子女的資產,一定要請專業人士規劃
案例:劉強東婚前的股權處理(土豆條款)
案例:房產寫在他人名下能否繼承?
案例:贈與小三房產能否要回?
案例:夫人在何種情況下視為與丈夫共同經營?
案例:為何(he)財富傳承到孫子女這一代,可能只得到四分之(zhi)一?
第二節 繼承
夫本次對繼承編的修訂,對高凈值家庭影響*的的主要是以下兩個方面:
遺囑形勢的變化,以及遺產管理人的設立。
一、遺囑
其實在現實中,寫一個靠譜的遺囑并不容易,原因如下:
公證遺囑過于苛刻,修訂確實有僵化性,現代錄像基數有助于保障真實性而非公證遺囑,一直存在著簽字與真實性問題,同時也存在著保存問題,但是也不要過于依賴,繼承人的糾紛,是“不需要理性理由”的,在遺囑之外,也要提前規劃好其他安排。
二、資產風險
隨著資產越來越多,利益關系主體也會越來越多:(資產)合伙人、債權人、繼承人、現存婚姻外的子女等。
資產規模越大,隨之而來的夫妻之間的安全感也可能會下降,導致夫妻反目,這時就會影響企業的穩定發展;
企業經營風險同時會傳導到家庭成員;
給孩子的資產,也可能存在被監護人挪用或管理不善的情況。
三、代際傳承中的風險與問題
1、信息對稱,不平均而形成訴訟爭議
2、沒有規劃,成為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
3、子女缺乏管理財產的能力
4、龐大資產成為子女的負擔與風險
案例:公證遺囑的效力(北京大爺再婚)
案例:給孫子的財產能順利過戶嗎?
案例:當著所有子女面立下口頭遺囑有用嗎?
案例:婚前個人財產隔離方案
等
三、財富安全與傳承需主動規劃
(一)壽險規劃的意義
1、除了杠桿,還有債務隔離的作用
2、為未來的遺產稅做好準備
3、做好面對人生不確定性的準備
(二)保險金信托:讓保險更保險
1、保險解決“錢的問題”,保險金信托中的信托,則解決“管理”與“人性”的問題上述在婚姻和繼承中可能出現的問題,資產越多,情況卻復雜,保險金信托幫助解決此類“管理”與“人性”的問題。
2、保險金信托/家族信托,是家族財富規劃的開始,是一個逐漸的過程,是一個不斷升級的過程。
投資、家庭財富的保全與規劃,都需要專業人士,規劃好人生的金融工具,在不確定性中尋找確定性。
案例:如何通過保險支持子女?
案例:家庭財富與企業經營風險隔離
案例:二婚前的保險應運
案例:遺產稅前瞻
案(an)例:信(xin)托的應用
民法典下的保險營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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