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描述INTRODUCTION
勞動法A單元公開課
日(ri)程安(an)排SCHEDULE
課程大綱Syllabus
勞動法A單元公開課
課程介紹
專題一:招聘入職
1.如何預防勞動者的“應聘欺詐”,如何證明勞動者的“欺詐”?
2.入職前后用人單位應告知勞動者哪些情況,如何保留證據?
3.《入職登記表》如何設計,才能起到預防法律風險的作用?
4.勞動者無法提交《離職證明》,該怎么辦?
5.企業如何書寫《錄用通知書》,其法律風險有哪些?
6.是否需要核心崗位應聘者簽署《背景調查授權書》?
7.用人單位自行擬定的勞動合同文本是否有效,是否需要進行備案?
8.勞動合同的裝訂存在哪些風險細節?
9.勞動者借故拖延或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如何應對?
10.未簽訂勞動合同,需支付多長期限的雙倍工資?是否受到仲裁時效的限制?
11.勞動合同期滿,繼續留用勞動者,但未續簽合同,是否也需支付雙倍工資?
12.在關聯企業之間轉移勞動關系,需如何變更或重簽勞動合同?
13.應否與屬于職業經(jing)理人的法(fa)人代表簽訂勞動合同(tong)?
專題二:試用期
1.可否先試用后簽合同,可否單獨簽訂試用期協議?
2.員工主動申請延長試用期,該怎樣操作,才規避賠償風險?
3.試用期滿后辭退員工,最少賠2個月工資,該如何化解?
4.試用期最后一天辭退員工,賠償概率為70%,如何化解?
5.試用期滿前幾天辭退員工,賠償概率為50%,如何化解?
6.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范圍包括哪些,如何取證證明?
7.《試用期辭退通知書》如何書寫,以避免違法解除的賠償金?
8.出現“經濟性裁員”情況,優先裁掉試用期的新員工,合法嗎?
9.試用期員工經常請假休假,導致難以對其觀察考核,如何處理?
10.出現(xian)“經濟性裁員(yuan)”情(qing)況,能否裁掉(diao)處于試用(yong)期的新員(yuan)工?
專題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底是不是鐵飯碗,會不會增加企業成本?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理由有哪些?
3.用人單位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何風險?
4.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期間工作累計滿10年,能否要求將固定期限合同變更為無固定期限合同?
5.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能否終止合同;員工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單位能否拒絕?
6.滿10年或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是否應提醒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7.合同期滿勞動者由于醫療期、三期等原因續延勞動合同導致勞動者連續工作滿十年,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能否拒絕?
8.是否有必要刻意規避無固定期限合同的簽訂?
專題四:培訓、保密與競業限制
1.培訓服務期與勞動合同期限有何不同,兩者發生沖突時如何適用?
2.培訓服務期未到期,而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是否屬于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規避?
3.勞動者嚴重過錯被解雇,用人單位能否依據服務期約定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4.在什么情況下,可簽署競業限制協議?
5.在什么時候,企業更有主動權簽署競業限制協議?
6.無約定經濟補償的支付,競業限制是否有效?
7.競業限制的經濟補償的標準如何界定?
8.要求員工保密,企業需要支付保密工資嗎?
9.主張員工侵犯商業秘密,用人單位需證明哪些細節?
10.培訓(xun)協(xie)議、保密協(xie)議、競業限制協(xie)議的核(he)心條款(kuan)!
專題五:勞動關系解除與終止
1.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并約定支付適當的經濟補償,事后勞動者追討經濟補償的差額部分,能否勝訴,企業如何避免案件敗訴?
2.能否與“三期婦女、特殊保護期間的員工”協商解除,如何規避風險?
3.員工未提前30日通知企業即自行離職,企業能否扣減其工資?
4.員工提交辭職信后的30天內,企業批準其離職,可能有風險,如何化解?
5.員工提交辭職信后的30天后,企業批準其離職,也可能有風險,如何化解?
6.對于患病員工,能否解除,如何操作才能降低法律風險?
7.實行末位淘汰制,以末位排名為由解雇員工,往往被認定非法解雇,企業該如何做,才避免案件敗訴?
8.以“組織架構調整,無合適崗位安排”為由解雇員工,感覺非常符合常理,但往往被認定非法解雇,企業該如何做才避免風險?
9.以“經濟性裁員”名義解雇員工,感覺非常符合常理,但往往被認定非法解雇,企業該如何操作?
10.《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如果表述不當,往往成為勞動者打贏官司的有力證據,企業該如何書寫,才避免案件敗訴而承擔法律責任?
11.解除勞動合同前未通知及征求工會的意見,是否構成非法解除?
12.勞動合同到期后,經常出現該終止的忘記辦理終止手續,該續簽的忘記辦理續簽手續,其引發的風險非常大;那么企業該如何規避風險?
13.用人(ren)單位不出具《離職證明》的(de),有什么法律責任?
專題六:社會保險法
1.用人單位拖欠社保費,有什么法律責任?
2.用人單位不足額繳納社會保險如何處理?
3.員工不愿意買社保,并與單位簽有協議的情況下,該協議是否有效?
4.員工放棄參加社保,日后能否提出被迫解除及索賠經濟補償?
5.如果無參保,勞動者因第三方責任產生的醫療費用,能否要求單位報銷?
6.企業協助辭職員工騙取失業保險金,有什么法律風險?
7.女職工未婚先孕、未婚生育爭議如何處理?
8.懷孕女職工提出長期(qi)休(xiu)假保胎,直至修(xiu)完產(chan)假,該(gai)如何協(xie)調此(ci)問題(ti)?
專題七:新個稅新社保下的用工調整
1.新個稅法對企業、勞動者的影響?
2.社保入稅對企業、勞動者的影響?
3.過往的社保問題,是否會被追責?
4.工資總額包括哪些項目?
5.參保基數包括哪些項目?
6.年終獎發還是不發?
7.薪酬方面可以進行哪些調整?
8.新政下企業用工(gong)模式可(ke)以進行哪些調整(zheng)?
專題八:勞動爭議處理
1.用人單位敗訴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2.公開審理的開庭形式,有何風險,如何避免風險?
3.申請仲裁的時效如何計算;如何理解“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4.如何書寫答辯書,有哪些注意事項?
5.開庭期間,質證與辯論需要注意哪些關鍵問題?
6.舉證責任如何分配,無法舉證的后果有哪些?
7.領取裁決書、判決書的幾點技巧;
8.和解書與調(diao)解書的(de)區別及運用策(ce)略(lve)。
講師介紹
鐘永棣老師
國內著名勞動法、勞動關系與勞動爭議實戰專家;勞動仲裁員、企業勞動爭議預防應對專家、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高級勞動關系協調師;國內第一批倡導、傳播、實施“國家勞動法與企業薪酬績效管理有機整合”的先行者;國內原創型、實戰型、顧問型的培訓師。
現任(ren)(ren)勞(lao)律(lv)通法律(lv)顧問(wen)服務中(zhong)(zhong)(zhong)心(xin)首席顧問(wen)、創(chuang)世紀培(pei)訓網首席勞(lao)動法講(jiang)(jiang)師顧問(wen)、廣(guang)州(zhou)市(shi)(shi)勞(lao)動保障學會副會長(chang)(chang)兼秘書長(chang)(chang);兼任(ren)(ren)時代光華、深圳外(wai)商投資(zi)企業協(xie)會、廣(guang)州(zhou)市(shi)(shi)人力資(zi)源市(shi)(shi)場服務中(zhong)(zhong)(zhong)心(xin)、廣(guang)州(zhou)市(shi)(shi)就(jiu)業訓練中(zhong)(zhong)(zhong)心(xin)、廣(guang)東省(sheng)人力資(zi)源管(guan)理協(xie)會、香港工(gong)業總(zong)會、中(zhong)(zhong)(zhong)山大學、浙江大學、華南理工(gong)大學等200多(duo)家培(pei)訓公司、行業協(xie)會、有(you)關(guan)機構單位的(de)長(chang)(chang)期簽約講(jiang)(jiang)師特聘顧問(wen)。
鐘老師精通勞動政策法律法規和勞動仲裁、訴訟程序,擅長勞動用工風險的有效預防與勞動爭議案件的精準應對,善于把勞動法律法規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有機整合,通曉企業勞動爭議防范機制的構建和勞動用工管理體系的修正完善。鐘老師經常在客戶辦公現場、培訓現場為客戶、學員即時起草、審查、修改相關制度、合同、文書,或分析具體案件,提出精準應對思路;鐘老師獨到的現場的專業功底,每次都贏得廣大客戶、學員發自內心的好評與100%的信服!
科班出身的鐘老師,2000年至今一直從事與勞動法、勞動關系與勞動爭議有關的工作;曾任勞動行政部門專職勞動仲裁員,曾獲“廣州市優秀勞動仲裁員”稱號,期間審裁勞動爭議案件400多宗;多年來累計代理勞動爭議500多宗,參與薪酬績效咨詢項目20多個,審查完善400多家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規章制度。個人長期擔任30多家(累計200多家)企業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法律顧問;以鐘老師領銜的專家隊伍,長期為企事業單位提供勞動法常年顧問及各種勞資專項咨詢服務,客戶滿意度高達95%。
2008年至今,鐘老師每年授課約100-130天。鐘老師將枯燥的勞動政策法規溶入實際管理案例當中,將人力資源管理與勞動法有機地整合在一起;課程內容80%為真實案例、20%為必備的重點法條;學員參與討論、互動,課程生動有趣,深入淺出,實戰型超強,讓學員即時學以致用!課程滿意度高達95%,眾多學員均表示:“第一次聽到如此實戰、實用、實效的勞動法課程!鐘老師非常務實、不說教、沒有商業味道,終于聽到了讓我不再后悔的精彩課程!”
鐘老師先后在《廣州日報》《南方都市報》《中國社會科學報》《人力資源》《香港工業總會月刊》等報刊、雜志、媒體發表專業文章或采訪稿100多篇。
鐘老師曾為以下客戶提供咨詢、顧問、內訓(非公開課)服務:中國人壽、太平人壽、華康保險、廣發銀行、光大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郵政、國家電網、中國郵政速遞、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攜程旅行網、中鐵集團、深圳機場、黃河水電開發、中煙集團、南粵物流、新南方集團、深圳愛施德股份、合生創展、中海地產、方圓地產、珠江監理、珠江投資、蒙牛奶粉、三新地產、養生堂藥業、一品紅藥業、廣州中一藥業、華東醫藥、河北神威藥業、廣藥集團、香港晶苑集團、廣州電信、廣東旺大集團、廣州江豐實業、中遠物流、歐時力服裝、廣州嶺南集團、廣州蔬果集團、廣東交通集團、深圳運發集團、深圳東部公交、廣州無線電集團、珠海拱北口岸、比亞迪汽車、縱橫天地旅行網、蛇口船務運輸股份、唐山冀東水泥、風神集團、中咨工程監理、高士線業、利海集團、化建集團、深圳水務監理、新廣國際集團、美的集團、江蘇大全集團、沿海地產控股、深圳華僑城、廣東信源集團、京城控股、三一重工、廣東華農溫氏畜牧股份、國藥物流集團廣東公司、云南煤化工集團、浙江新大集團、云南馳宏鋅鍺股份、廣州電力系統、信昌機器、云南鴻翔藥業集團、廣東廣電網絡股份公司、廣州南洋電器、廣汽部件、中國十七冶集團、中國通信服務、歐普照明、中廣核集團、中國能源建設集團、佳通輪胎、山東賽輪集團、成都置信集團、中國移動、周大福、山東常林集團、益海嘉里集團、建滔化工集團、施耐德……千余家企業。
曾參加過鐘老師培訓公開課的部分企業客戶:中(zhong)(zhong)(zhong)國(guo)(guo)(guo)移動、中(zhong)(zhong)(zhong)國(guo)(guo)(guo)南(nan)方電網(wang)、中(zhong)(zhong)(zhong)國(guo)(guo)(guo)農業(ye)(ye)大學、中(zhong)(zhong)(zhong)山大學、中(zhong)(zhong)(zhong)廣(guang)核能(neng)源、珠江電影制(zhi)片(pian)、萬科(ke)地產、蒙牛乳業(ye)(ye)、珠江啤酒、中(zhong)(zhong)(zhong)國(guo)(guo)(guo)銀(yin)行(xing)、廣(guang)發(fa)證卷、興業(ye)(ye)銀(yin)行(xing)、中(zhong)(zhong)(zhong)信(xin)銀(yin)行(xing)、中(zhong)(zhong)(zhong)興通訊、中(zhong)(zhong)(zhong)石(shi)化、中(zhong)(zhong)(zhong)海油(you)、百(bai)年糊涂酒業(ye)(ye)、保利房地產、富(fu)力(li)地產、雅(ya)居樂(le)地產、安踏、金蝶軟件、晨光乳業(ye)(ye)、廣(guang)州地鐵、立白(bai)集團、藍月亮、路虎汽車、志高(gao)空(kong)調、廣(guang)州電視臺、白(bai)云山制(zhi)藥、加多寶、華為、江蘇銀(yin)行(xing)、廣(guang)東省電影公(gong)(gong)司(si)、北京航空(kong)院(yuan)、中(zhong)(zhong)(zhong)國(guo)(guo)(guo)旅(lv)行(xing)社、廣(guang)東新華發(fa)行(xing)集團、百(bai)事(shi)(中(zhong)(zhong)(zhong)國(guo)(guo)(guo))、華潤建(jian)筑(zhu)、獅王、內蒙古(gu)西拉沐淪集團、中(zhong)(zhong)(zhong)國(guo)(guo)(guo)海洋(yang)石(shi)油(you)總公(gong)(gong)司(si)、挪威國(guo)(guo)(guo)家石(shi)油(you)公(gong)(gong)司(si)、金宸地產、安糧控股、南(nan)京質監檢驗院(yuan)、天正集團、深圳巴士集團、NETSFIM幾萬家企業(ye)(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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