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風險的思維體現在ISO/TS22163標準的相關條款(章節)的要求中,如:條款4“組織環境”:組織需要解決其QMS過程相關的風險和機遇;條款5“領導作用”:高層管理者需要確保對條款4的承諾,促進基于風險的思維意識,確定并解決會影響產品和服務實現的風險和機遇;條款6“策劃”:組織必須識別影響質量管理體系績效的風險和機遇,并采取適當的行動來解決這些問題;條款7“支持”:組織應確定并提供應對風險和利用機遇的必要資源;條款8“運行":組織需要關注實施過程中的風險和機遇;條款9“績效評價”:組織需要監視、測量、分析和評價,所采取的應對風險和機遇的行動的有效性;條款10"改進”:組織避免或減少不良影響,提高質量管理體系的績效。
根據(ju)條款6.1的(de)要求(qiu),組織有責任應對風(feng)險(xian)(xian)(xian)并采取相應措(cuo)施,包(bao)括決(jue)(jue)定是否(fou)(fou)保(bao)留作為確(que)認風(feng)險(xian)(xian)(xian)的(de)證據(ju)的(de)形(xing)成(cheng)文(wen)件的(de)信息(xi)。組織可以決(jue)(jue)定是否(fou)(fou)采用超出本(ben)標準(zhun)要求(qiu)的(de)更多風(feng)險(xian)(xian)(xian)管理(li)方(fang)法,例如:通過應用其他指(zhi)南(nan)或標準(zhun),如ISO31000《風(feng)險(xian)(xian)(xian)管理(li)原則和指(zhi)南(nan)》、ISO/TR31004:2013《ISO31000風(feng)險(xian)(xian)(xian)管理(li)實施指(zhi)南(nan)》、ISO31010:2010《風(feng)險(xian)(xian)(xian)管理(li)風(feng)險(xian)(xian)(xian)評估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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