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描述INTRODUCTION
企業勞動爭議處理培訓課程大綱
日程安排SCHEDULE
課程大(da)綱Syllabus
企業勞動爭議處理培訓課程大綱
【課程目的】
本課程(cheng)將根(gen)據修改(gai)《勞(lao)動(dong)合同法(fa)(fa)》的(de)(de)決定、最高(gao)人民法(fa)(fa)院(yuan)《關于(yu)審(shen)理(li)勞(lao)動(dong)爭議案件適(shi)用(yong)法(fa)(fa)律(lv)若干問(wen)題的(de)(de)解釋(四)》及(ji)(ji)相關法(fa)(fa)律(lv)新規定,詳細(xi)介紹員(yuan)工(gong)(gong)入職登(deng)記、在職、離(li)職管理(li)各個環節企業(ye)與(yu)員(yuan)工(gong)(gong)之間的(de)(de)權利和(he)義務和(he)涉及(ji)(ji)的(de)(de)主(zhu)要(yao)勞(lao)動(dong)法(fa)(fa)律(lv)險,以及(ji)(ji)應訴技巧使企業(ye)將勞(lao)動(dong)法(fa)(fa)律(lv)法(fa)(fa)規、政策滲透到(dao)員(yuan)工(gong)(gong)日常管理(li)中,讓企業(ye)人力資源管理(li)工(gong)(gong)作(zuo)在法(fa)(fa)制的(de)(de)規范下更為嚴謹,從而獲得更高(gao)的(de)(de)經(jing)濟效(xiao)益和(he)社會效(xiao)益。
【課程綱要】:
一、當前企業用工的背景
二、《勞動合同法》修改重點和具體內容權威解讀
1.新法下派遣方面臨哪些管理風險、如何處理;
2.直接用工、勞務派遣、業務外包、人事代理等多種用工形式的區別、利弊分析;
3.新法下,用工單位是否還能使用勞務派遣員工,如何使用才合法;
4.新法下使用非“臨時性、替代性、輔助性”崗位對用工方會造成什么法律后果;
5.用工單位連帶責任的認定和風險轉移;
6.規章制度如何有效適用派遣員工;
7.業(ye)務外(wai)包的勞(lao)動風險和責任如(ru)何避(bi)免。
三、《最高人民法院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三》解析與勞動爭議風險預防
1.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怎么辦?
2.我國承認“雙重勞動關系嗎?”
3.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由誰來舉證?
4.勞動者與用(yong)人單位就解(jie)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達(da)成的協(xie)議,怎(zen)樣才算(suan)有效。
四、《最高人民法院勞動爭議司法解釋四》解析與勞動爭議風險預防
1.員工調入工齡是否連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實施前后是否有所區別?
2.由自主用工變更為勞務派遣,或反之,工齡是否連續?
3.關聯企業間的員工調動是否工齡承繼?關聯企業如何認定?
4.未約定競業限制補償金是否無效?勞動者要求履行應支付100%工資的補償金?
5.單位應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后方可免除競業限制義務?單位不具有單方免除權?
6.競業限制補償金可否在職期間提前支付或約定提前支付?
7.默示變更勞動合同的方式,一月內提出異議單位變更合同無效?
8.勞務派遣工如何執行民主程序?
9.用人單位(wei)營業期(qi)限屆滿,終(zhong)止(zhi)合同是否須(xu)支付經濟補償金?
五、如何根據不同類型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是否可以不使用勞動部門的合同范本,自行擬定勞動合同文本?
2.如果勞動者借故拖延或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如何應對?
3.勞動合同期滿,繼續留用勞動者,但未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是否也需支付兩倍工資?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在尚未用工期間,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支付經濟補償?
5.在校學生與用人單位是否需要建立勞動關系?
6.什么時候為*時間,簽署勞動合同?
7.用人單位收購其他組織時,如何與被接收的員工簽訂、變更勞動合同?
8.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繼續(xu)聘用的,是繼續(xu)簽訂勞(lao)動合同還(huan)是簽訂其他協議?
六、如何認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及有效調崗調薪?
1.怎樣理解“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調崗或培訓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2.法律上如何證明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
3.如何制定崗位責任書?
4.如何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進行調崗調薪?
5.對績效考核不合格員工,如何合法解除?
6.實行(xing)末位淘汰制(zhi),以(yi)末位排名為由解除(chu)勞動合同,企(qi)業日(ri)常中該如何(he)做?
七、離職員工管理風險防范
1.企業“組織架構調整,無合適崗位安排”,該如何做,才避免案件敗訴?
2.企業“經濟性裁員”,該如何操作?
3.如何正確約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協議?
4.培訓服務期未到期,而勞動合同到期,該如何處理?
5.員工未提前30日通知企業即自行離職,是否構成勞動者違法解除?
6.勞動合同到期后,沒有辦理終止手續,員工提出賠償要求,企業該如何做?
7.解除勞動合同前未通知及征求工會的意見,是否構成非法解除?
8.如何書(shu)寫《解(jie)除勞動合同通(tong)知書(shu)》才避免承擔(dan)法律(lv)責任?
八、如何有效處理違紀員工
1.如何應對勞動者欺詐應聘?
2.如何有效收集員工違紀證據?
3.如何有效進行違紀員工的處理?如何書寫《違紀違規處分通知書》?
4.如何有效防止勞動者不辭而別、無故曠工給企業帶來的風險?
5.如何(he)界(jie)定“重大(da)損害”,“重大(da)損害”是否必(bi)須(xu)體現為造成直接的經濟損失?
九、勞動合同法下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撰寫技巧及風險控制
1.企業規章制度的必備內容
2.程序要件:平等協商程序
3.工會與的地位與組建
4.如何組建職工代表大會
5.企業制度建設常見問題
6.規章制度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后果
7.“人事制度” 的制訂
十、工傷保險與企業不繳、欠繳工傷保險費的新風險
1.員工繳納了農村合作醫療,并且能夠提供證明,企業能否規避購買社保?
2.工傷的認定及如何理解工傷保險的無過錯責任原則?無過錯是否有例外情形?
3.企業能否追究工傷職工的過失賠償責任?
4.參加單位組織的體育活動受傷能認定為工傷嗎?
5.工傷職工超過規定醫療期如何處理?
6.購買商業險,能否代替工傷保險?單位能用商業險賠償職工工傷待遇嗎?
7.發生工傷后,企業能否與傷者私了?
8.員工使用假身份證,社保拒賠,企業應怎樣擔責?
9.工傷保(bao)險(xian)的(de)各(ge)種待遇計發基數(shu)——“本人(ren)工資(zi)”是如何確定(ding)的(de)?
十一、勞動爭議的預防和應訴技巧
1.立法宗旨
2.有效預防和化解勞動用工風險
3.解決原則
4.勞動爭議協商處理要點
5.勞動爭議的分類
6.集體勞動(dong)爭議與團體勞動(dong)爭議處理的程序
企業勞動爭議處理培訓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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