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描述INTRODUCTION
個人所得稅改革與企業社保培訓
日程安排SCHEDULE
課(ke)程大綱Syllabus
個人所得稅改革與企業社保培訓
課程背景
個人所得稅改革草案8 月27-31 日在人大提交二審,這意味著牽動人心的個稅改革終于要落地,中原要來了。對于企業和個人而言,究竟影響有多少?10 月1 日起按照*變化計算,您準備好了嗎?!
同時,2019 年1 月1 日起,各項社保費將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
《草案》規定采用綜合征收的模式,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4 項勞動性所得納入綜合征稅范圍,適用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最終落地于“您”能否GET *稅后收益?
工資、社保、個稅,這三者結合到一起,這樣的變化對您的工作內容有何影響?
“您”的社保、個稅又將何去何從?
稅率是個人所得稅法的核心,直接影響納稅人的稅收負擔。低級稅率的調整,“工薪階層”受益更大?
高端人才收入、高收入人群:企業高管、股東等如何避免被“個稅改革”所“誤傷”?
在個(ge)(ge)稅改革大(da)修(xiu)時期,特邀中國稅法第一人(ren)高金平(ping),為您(nin)解讀(du)個(ge)(ge)稅新政(zheng)及社保*變化(hua)(hua),讓您(nin)對個(ge)(ge)稅變化(hua)(hua)了(le)如(ru)指(zhi)掌,合理有效控制個(ge)(ge)人(ren)稅負、守住(zhu)財富(fu)!
課程收益
【政策洞察】個稅、社保變化解讀,實務如何應用,如何降低用工成本、控制用工風險
【社保實操】第一時間理解及應用社保“改嫁”后實務要點,提前預警,規避風險
【財富管理】個稅大修,高收入人群如何合理規劃,避免“被誤傷”
【全盤視野】提示(shi)新(xin)政涉稅風險(xian)、避(bi)免多繳個稅,避(bi)免“無法撤回”的個稅新(xin)風險(xian)
課程大綱
一、社保“改嫁”稅務部門后的企業困境與籌劃策略
1、繳納社保與個稅的基數是否必須一致?企業如何來平衡這幾者的關系?
2、企業怎么發工資和繳社保、個稅對企業有利?
3、原來企業是按*標準給員工購買社保,2019 年由稅務局征收,按實發工資計繳社保了,會不會追補以前年度少繳的社保?會不會有罰款?
4、原來沒購買社保的員工,下一步是否必須購買?如員工不愿意購買,企業是否可把購社保的錢折合成現金發給員工?如何操作才合規?
5、非本公司的員工之前在公司代購社保,下一步還能購買嘛?如何操作才合規?
6、社(she)保繳(jiao)費(fei)基數為本人上(shang)(shang)年度月平均(jun)工資(zi)收(shou)入(ru)(ru)確(que)定(ding),若為當(dang)年入(ru)(ru)職員工,無上(shang)(shang)年度月平均(jun)工資(zi)收(shou)入(ru)(ru),且每月工資(zi)不固定(ding)(底薪加提成),如何(he)確(que)定(ding)繳(jiao)費(fei)基數(是否按(an)每月實發工資(zi)作為繳(jiao)費(fei)基數?),另企業(ye)一般(ban)社(she)保為當(dang)月繳(jiao)納、工資(zi)次月發放,繳(jiao)納當(dang)月社(she)保時當(dang)月工資(zi)發放額(e)尚未確(que)定(ding),這種(zhong)情(qing)況下如何(he)確(que)定(ding)繳(jiao)費(fei)基數?
二、個人所得稅修正案重點注意問題解析
1. 居民與非居民納稅人判斷新標準,有何需要注意的?
2. 四類所得綜合征收,工資薪金如何合理避稅?
3. 重點提示:綜合所得按月扣繳與年度匯算清繳方法
4. 提高費用扣除標準,擴大扣除范圍:籌之有道?
5. 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如何合理應用?
6. 經營所得稅負下降,個人獨資與個體工商戶避稅方向
7. 財產轉讓及其它所得籌劃仍存在合理籌劃空間
8. 個人所得稅法增加反避稅條款的注意事項
9. 新政應(ying)對,如何(he)心中有(you)數:時間的把握(wo)與(yu)籌劃空間
三、高收入人群個人所得稅管理與籌劃
1.高凈值和高收入人群界定
2.高收入人群納稅申報與扣繳義務
3.個人所得稅相關法律責任
4.稅務監管模式工資薪金收入的稅收管理與籌劃
5.勞務報酬收入的稅收管理與籌劃
6.股息紅利收入的稅收管理與籌劃
7.股權轉讓收入的稅收管理與籌劃
8.生產經營所得的稅收管理與籌劃
9.限售股轉讓的稅收管理與籌劃
10.股權激勵的稅收管理與籌劃
11.境外所得的稅收管理與籌劃
12.家族稅收管理模式與籌劃
13.全(quan)球資產(chan)配置的(de)稅務管理與籌劃
高金平老師
*上海高頓財務培訓特聘教授
*上海交大稅務研究所 所長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 碩導
*上海股份制與證券研究會研究員
*中共國家稅務總局黨校、國家稅務總局干部學院教授,工商管理博士,博士后,兼任上海交大稅務研究所所長,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碩導,上海社科院股份制與證券研究會研究員,上海交大高級金融學院、清華經管學院、清華五道口金融學院、北大匯豐商學院、長江商學院EMBA課程教授,從事稅務征管工作16年,精熟稅法,業界譽稱“中國稅法活詞典”,多家集團公司顧問。
*企業動態管理(li)與(yu)可持續發展、商業模式設計與(yu)創(chuang)新、資本(ben)運作(zuo)與(yu)資產(chan)(chan)重(zhong)組(zu)、稅務(wu)會計、稅務(wu)管理(li)與(yu)稽查、稅制(zhi)優化等,主講課程六(liu)十余(yu)門。 研究及論(lun)著(zhu): 《企業所得(de)稅法與(yu)企業會計準則差異分析》、《資產(chan)(chan)重(zhong)組(zu)的會計與(yu)稅務(wu)問題》、《稅收疑(yi)難案例分析》、《營業稅改征增值(zhi)稅政策(ce)解析與(yu)疑(yi)難300問》、《稅務(wu)籌劃操作(zuo)實務(wu)》等15本(ben)專著(zhu),合(he)作(zuo)6部,論(lun)文(wen)60余(yu)篇(pian)(pian),其他各類文(wen)章(zhang)千余(yu)篇(pian)(pian)。
個人所得稅改革與企業社保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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