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稅四期”背景下個稅和企稅“雙稅”匯繳節稅技巧分析
講師:簡柏賢 瀏覽次數:2621
課程描述(shu)INTRODUCTION
雙稅匯繳節稅技巧
日(ri)程安排SCHEDULE
課程(cheng)大(da)綱Syllabus
雙稅匯繳節稅技巧
【課程背景】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明確規定對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將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首違不罰”制度;對納稅人2019年度匯算補稅和2020年度匯算退稅進行關聯;對于在經營所得和綜合所得中重復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的納稅人,將提醒其更正經營所得申 報,在綜合所得中依法準確享受扣除;為防止納稅人誤操作刪除已有的年度扣繳記錄造成申報錯誤,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中關閉了“刪除”功能;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中設定了可撤銷次數的上限;等等。這些新的變化,都有待你去了解和掌握。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對證據鏈提出了“應遵循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原則”的總體要求。稅務機關在對企業所得稅進行檢查時,通過金稅三期征管軟件預警評估系統,根據系統設定的指標,對企業各項資料進行數據信息和邏輯關系分析,將企業成立以來存在的涉稅問題、環節、行為進行稅務風險測定,篩選出可疑信息,進行預警評估。應對稅務機關對企業所得稅的檢查,納稅人必須轉換觀念。企業所得稅匯算年年學、年年做,重點不再在于稅收政策解讀,而在于如何分析在企業所得稅匯算中,了解稅務機關的檢查重點有哪些?采用哪些檢查方法?如何認清智慧化稅收征管環境,學會有效運用各類分析指標,靈活規避發展中的稅收風險?在這些問題上,納稅人依然困惑。
與此同時,個人所得稅納稅人亟須關注個稅申報信用承諾制。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建設的通知》(發改辦財金規〔2019〕860號)明確規定,建立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管理機制、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將對個人所得稅嚴重失信當事人實施下列聯合懲戒:限制失信被執行人乘坐列車軟臥、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民航飛機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等等。
為此,本次課程以實務案例為引導,結合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雙匯繳,在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之年對個稅實務相關問題進行盤點及解讀,幫助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掌握節稅技巧,防范涉稅風險。
在梳理易出錯、高風險事項風險并將其化解的同時,找準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中的風控重點,安全化解稅制稅法大變革新形勢下的涉稅風險,做到以變應變,安全有效的報稅、管稅、控稅,進行一場企業銷售費用證據鏈稽查實戰大演習,從而切實做好2020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
【課程收益】
緊扣實務:站在涉稅風控高度對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高風險事項進行篩查,進行詳細解析并提供解決思路;
實例引導:真實案例貫穿,對節稅、避稅技巧點撥,對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納稅人進行啟發;
新政剖析:解決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匯繳實務問題,做到安全應對;
以案說法:分享實戰案例及專家獨到心得,切實解決企業存在的困惑問題。
【課程大綱】
第一節 亟待掌握的個人所得稅匯繳技巧
1、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與2019年相比有哪些變化
春節前夕,國家稅務總局于2021年2月8日印發了《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以下簡稱“《2號公告》”),就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提供了指導。
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4號,以下簡稱“《44號公告》”),《2號公告》亮點頗多,除了個別字詞方面的改動,摒棄專屬于2019年度的政策外,主要有以下幾處變化......
2、哪些人需要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有哪些典型情形?
3、納稅人向哪里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4、納稅人如何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退稅?
5、納稅人應在什么時間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6、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內容是什么?如何計算?
7、哪些人不需要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8、納稅人在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可享受的稅前扣除有哪些?
9、納稅人如何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補稅?
10、納稅人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需要提交什么資料,保存多久?
11、什么是年度匯算?納稅人可通過什么渠道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12、為什么要辦理年度匯算?
13、納稅人可自主選擇哪些辦理方式?
14、納稅人可以從哪里獲取辦理年度匯算的幫助?
15、實務解析個稅累計預扣法與專項附加扣除。
根據稅法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屬于綜合所得的組成部分。對于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從2019年1月1日起按“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那么,這項新的預扣預繳辦法與此前一直使用的按月代扣代繳辦法有什么區別呢?單位在支付工資、薪金時究竟該怎樣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呢?特別是納稅人的受益點又體現在哪方面呢?
16、如何通過調整薪酬結構來節稅?
某公司員工張先生每月從公司領取工資、薪金所得8000元,由于在北京租住一套兩居室住房,每月支付房租2000元。那么,張先生應納個人所得稅的稅額為:(8000-5000-1500)×3%=45元。為了幫張先生降低稅負,在不增加雇主費用的情況下,公司可以怎么做呢?
17、法律對個人所得稅嚴重失信當事人實施哪些聯合懲戒。
18、年終獎:選擇哪種計稅方法更劃算?
假設鄧女士2021年全年的綜合所得收入額為20萬元,公司在2021年1月向其發放2020年度的全年一次性獎金12萬元。在不考慮其他扣除情況下,鄧女士如果選擇將12萬元的獎金并入綜合所得計算,則其2021年全年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為:200000+120000-60000=260000(元),查詢《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適用20%的稅 率,速算扣除數為16920,則鄧女士全年個人所得稅應納稅稅額為:260000×20%-16920=35080(元)。
19、個人股票非交易過戶需要納稅嗎?
新業務的出現,會帶來新的問題——個人或企業投資者發生非交易過戶時,應當如何進行稅務處理;是否需要繳納相應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資管計劃運營獲得 的收益應當如何進行稅務處理等。對企業投資者來說,資管計劃最終收益將構成企業的投資收益,企業需要按照相關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目前針對個人投資者的部分非交易過戶行 為如何進行個人所得稅處理,監管部門僅做出原則性規定。個人將股票非交易過戶到單一資管計劃如何進行稅務處理,尚未有明確規定,業內人士對此高度關注。
20、年收入低于6萬元的納稅人如何預扣預繳?
小張為A單位員工,2020年1-12月在A單位取得工資薪金50000元,單位為其辦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明細申報。2021年,A單位1月給其發放 10000元工資,2-12月每月發放4000元工資。在不考慮“三險一金”等各項扣除情況下,按照原預扣預繳方法,小張1月需預繳個稅(10000-5000)×3%=150元,其他月份無 需預繳個稅;全年算賬,因其年收入不足6萬元,故通過匯算清繳可退稅150元。采用本公告規定的新預扣預繳方法后,小張自1月份起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計減除費用6萬元而無需 預繳稅款,年度終了也就不用辦理匯算清繳。
21、梳理5個誤區:幫您理解住房支出如何扣除。
22、兩種不當適用年終獎政策做法,會交冤枉稅。
某公司員工小王每月工資6000元,每月基本扣除5000,其他各項扣除3000元,年終獎2萬元。
如果不采用年終獎優惠,則全年應納稅所得額=7.2萬+2萬-6萬-3.6萬=-0.4萬,不納稅。
如果采用年終獎優惠,則全年應納稅額=0+2萬×3%=600元。
23、企業有利潤,個人股東"如何分紅",稅負*?
某有限責任公司由張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出資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2019年公司實現利潤總額120萬(企業所得稅前利潤)。經公司股東會決議,稅后利潤全部進行分配。
那么,如何分配公司經營利潤,才能實現稅負*呢?
第二節 必須了解的企業所得稅匯繳策略
1、利息支出:找準費用化和資本化處理時點。
近期,不少企業已經開始了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對過去一年的借款利息費用核算情況進行梳理。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企業發生的支出應當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資本性支出應當分期扣除或者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筆者發現,一些企業未能找準利息支出費用化和資本化處理的時點,容易造成稅務風險。
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基數有嚴格限定。
甲科技企業在歸集研發費用時,將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以及財務負責人歸集于研發人員名單中,這些人員的工資、薪金也相應計入研發費用中的人員人工費用,享受加計扣除稅收優惠。另外,甲公司的研發人員占公司總人數的50%以上,占比較高,可能存在研發人員既從事研發活動又從事日常生產活動,但未合理劃分的稅務風險。
3、企業所得稅被多預繳,會計怎么辦?
某公司財務總監剛問我一個問題,老板叫他在預繳2020年4季度企業所得稅時,多預繳1750萬元企業所得稅,為了多申報,只能在申報表本年累計金額第2行營業成本減少7000萬元。他問我,下一步該怎么辦?
4、不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能享受免稅優惠嗎?
我公司由境內A有限責任公司、境內B有限責任公司和C自然人出資成立。C自然人同時是A公司的股東。公司章程規定三方的出資比例為226,股東會上全體股東決定按631比例分紅。2019年度,我公司分紅100萬元,請問A公司和B公司共分得的90萬元,能否享受免繳企業所得稅優惠?
5、稅費類返還收入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收到稅務機關退還的增值稅留抵稅額,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6、支付客戶傭金沒有發票只做納稅調增可以嗎?
給客戶的傭金就幾百塊錢 沒有發票...直接拿一個銀行轉賬截圖可以報銷嗎(財務允許的)請問符合稅法嗎?
7、關聯公司的管理費不能稅前扣除的話如何入賬?
企業與企業之間,只要發生了真實的服務,即便是關聯企業之間,滿足真實性和獨立性交易原則的,支付的服務費(管理費)是可以按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8、企業執行“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應當注意的若干問題。
(1)甲公司辦理2018年、2019年企業所得稅匯繳時,財務費用中列支的100萬元利息,既沒有支付,也沒有取得發票,能否在稅前扣除呢?
(2)如果2021年5月31日前仍未取得發票,甲公司應如何進行稅務處理?
(3)如果2021年5月31日前仍未取得發票,甲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利息支出已自行申報扣除,稅務機關檢查發現應如何進行稅務處理?
9、企業集團內單位之間無償借貸資金涉稅處理技巧。
2019年2月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明確養老機構免征增值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0號),《通知》規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企業集團內單位(含企業集團)之間的資金無償借貸行為,免征增值稅。那么企業所得稅如何處理呢?
10、企業收到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案例簡析。
企業增值稅退還留抵將符合條件的以前企業支付或承擔的進項稅額退還給企業,該退還稅款屬于無償從政府取得資產嗎?,屬于政府補助嗎?要不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11、不得扣除利息支出涉稅風險提示。
企業是資金密集型企業,需要大量資金流通,也就需要收支較多利息,因而利息支出存在較多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情形。現進行全面梳理,幫助大家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時準確適用相關政策法規,防范涉稅風險。
12、存在關聯關系的企業借款:利息扣除不能越過兩條紅線。
13、企業銷售返利,你讀懂了多少?
為激勵經銷商,很多企業都會制定返利獎勵政策。返利指廠家根據一定的評判標準,以現金或實物的形式對經銷商進行獎勵,具有滯后兌現的特點。通過對銷售返利的處理,降低本企業的銷售收入,從而降低銷售利潤。目前返利主要有兩種形式......
14、企業年會費用的會計與稅務處理。
公司年會,具體涉及哪些支出,如何進行會計和稅務處理呢?一場年會涉及的支出大概有這么幾項:場地費,餐費,交通費,紅包,禮品,獎品,演出費。
15、掌握竅門,合規降低企業稅負。
對大多數企業來說,會計核算方法的選擇,對其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影響很大。現實情況中,稅收法律法規允許企業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結合自身情況,選擇對企業有利的會計核算方式。因此,對企業財務人員來說,結合企業客觀情況,掌握一定的會計核算方法選擇竅門,有助于合規降低企業所得稅稅負。
16、企業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后如何操作。
17、一次性扣除政策必須抓住3個關鍵點。
18、關聯企業廣告費分攤扣除如何申報。
19、政府補助的會計與稅務處理策略。
20、企業贈送商品視同銷售,調增收入的同時,也可調增費用。
對于“視同銷售”的納稅調整,大家都清楚和明白,既要調增“銷售收入”,也要調增“銷售成本”,對于這一點大家都沒有異議。
可是,問題在于在調增“收入”的同時,“收入”對應的“費用”是不是也該同時調增呢?
21、銷售折扣、折讓和退回的納稅調整及填報。
企業為了擴大銷售、占領市場,采用銷量越多、價格越低的促銷策略,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薄利多銷",如購買5件,銷售價格折扣10%;購買10件,折扣20%等。
22、企業拿到異常增值稅憑證怎么辦?對企業所得稅有何影響?
實務中,納稅人如果取得異常憑證,須及時聯系開票方、查明原因,排除開票方符合異常憑證范圍的特定條件,結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規定,要求開票方補開、換開符合規定的發票,減少受票方的損失。
23、跨年發票的財稅實務處理方法。
歲末年初,很多企業財務人員都在為跨年的發票發愁,害怕發票跨年入賬帶來麻煩。因為會計講“權責發生制”和“實質重于形式”時,就怕稅官說“發票才是稅前扣除的合法憑據”;反之,如果會計人員講“發票是稅前扣除的合法憑據”,又怕稅官講“權責發生制”和“實質重于形式”。
24、會計分錄異常是查找涉稅問題的切入點。
某些情況下,出現不正常的會計分錄是財務人員業務水平不高所致,但很多情況下則是財務人員有意識地對某項(或多項、或某一類)經濟業務進行異常處理的表現,這些現象的背后很可能隱藏涉稅問題。不正常的會計分錄是查找涉稅問題的一個切入點。
25、實際毛利額與預計毛利額的差異如何調整?
房地產開發企業實際銷售收入毛利額,是指房地產企業某一項目完工產品竣工清算時,實際銷售收入減去計稅成本的金額。預計毛利額,指房地產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銷售收入乘以預計計稅毛利率計算出的金額。需要注意的是,房地產開發企業每年度的匯算清繳,不同于某一項目竣工時的項目清算。那么如何調整房地產開發企業實際銷售收入毛利額與預計毛利額之間的差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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