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描述INTRODUCTION
日程安排SCHEDULE
課(ke)程(cheng)大綱Syllabus
建設工程全過程培訓
課程大綱:
(一)全過程咨詢與現有建設工程法律體系對接解讀
1. 《民法典》與全過程咨詢對接解讀;
2. 《預算法》與全過程咨詢對接解讀;
3. 《政府投資條例》與全過程咨詢對接解讀;
4. 《總承包管理辦法》與全過程咨詢對接解讀;
5. 《公司法》與全過程咨詢對接解讀;
6. 《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與全過程咨詢對接解讀;
7.《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shi)》與全過程咨詢對接解讀(du)。
(二)全過程咨詢下建設工程各方主體權利及邊界
1. 建設工程施工主體合法權利構成;
2.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體系構成形式;
3. 對建設工程施工主體具有約束力規范性文件認定;
4. 施工單位承接不同類型建設項目實施舉措之差異;
5. 不同類型工程項目業主付款路徑考量;
6. 施工單位對分包實施有效管理方式;
7. 施工單位對項目實施閉環管理方法分析與運用;
8. 總包單位與分、子公司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法律責任分配;
9. 政府項(xiang)目利益*化(hua)追(zhui)求之邊(bian)界(jie)。
(三)全過程咨詢下施工合同談判邊界管控要點
1. 全過程咨詢下施工談判價值取向之變化;
2.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效性保障措施;
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情形梳理;
4.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質性條款的認定準則;
5.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選擇、編制原則;
6.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選擇固定總價應當具備的必要條件;
7. 合同“陷進”條款的排查與認定;
8. “填平原則”在違約賠償中的理解與適用;
9. 施工企業放棄優先受償權效力認定;
10. “先上車,后(hou)買票(piao)”項目實(shi)施合法權益救(jiu)濟(ji)路徑。
(四)全過程咨詢下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階段風險管控實務
1. 要約與承諾在工程招投標過程中的理解與作用;
2. 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文件、中標合同在招投標過程中的效力階位的認定新準則;
3. 招投標文件編制基本依據與方法;
4. 不平衡報價在招投標文件編制中的應用;
5. “掛靠”方式在建設工程中法律空間的變化及分析;
6. 補充協議對中標合同修改的合法性認定準則;
7. 招標工程量清單錯誤、遺漏、缺項責任歸屬;
8. 項目包中標后子項目調整合法合規性認定;
9. 突破“攔標價”過低下的投標方案謀劃;
10. “兩(liang)標(biao)并一(yi)標(biao)”在工程項目中的適用。
(五)全過程咨詢下工程范圍確定依據
1.工程范圍及施工界面確認原則;
2. 合同中止施工界面確定方式與救濟;
3. 合同工程范圍條款約定不明結算規則;
4. 竣工圖中未反映的工程變更確定方式;
5. 合同工程范圍之外工程價款認定依據;
6. 改變合同工程內容的認定標準;
7. 改變合同工程范圍的認定標準;
8. 施工過程中工程內容、范圍調整合法性認定原則及救濟方式;
9. 地下(xia)水(shui)文條件與(yu)工程范圍(wei)的(de)關系。
(六)全過程咨詢下建設項目工期管控
1. 開工日約定不明認定標準;
2. 數個開工日沖突下開工日認定標準;
3. 建設方拖延竣工驗收竣工日認定原則;
4.建設方擅自接管使用工程竣工日認定原則;
5. 工期延誤時效安排與法律效力;
6. 進入司法程序下的工期延誤責任歸屬;
7. “關鍵線路”在工期延誤認定中的作用;
8. 施工單位未獲簽證下的工期順延認定原則;
9.“權利(li)可(ke)以放棄,義務必須履(lv)行”原則在(zai)工期(qi)順延(yan)認(ren)定中的適用。
(七)全過程咨詢下工程項目施工質量風險管控
1. 建設工程“質量優先”在全過程咨詢中的體現;
2. 現場質量管控崗位設計體系在實戰中之運用;
3. 工程項目各參建主體資源配置對項目質量風險構成分析;
4. 施工現場危機隱患參建各方處置措施;
5. 施工現場信息流管理對項目風險管控的作用;
6. 業主單位工程質量責任范圍;
7. 施工企業工程質量責任范圍;
8. 質保金與保修責任的風險匹配關系。
9.建設工程交(jiao)付后引(yin)發(fa)侵權(quan)責任承擔原則;
(八)全過程咨詢下建設工程計價風險管控
1. 工程計價規范性性文件分析;
2. 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法律地位認定;
3. 全過程咨詢工程計價基本原則解讀;
5. 市場價格波動下固定單價調差條件;
6. 工程量清單計價下,打開“閉口價”的路徑與方法;
7. 補充協議與中標合同計價相悖計價認定原則;
8. 中標合同與招投標文件不一致計價規則;
9. 施工單位工程墊資款利息起計規則;
10. 建設工程價款構成內容;
11. 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價款構成內容;
12. “優先(xian)受償權”受限情形。
(九)全過程咨詢下建設工程計量風險管控實務
1. 竣工圖與合同清單沖突結算依據的認定;
2. 竣工圖與工程現場實物不符結算依據認定;
3. 工程簽證單代簽法律效力的認定;
4. 工程簽證單拒簽的救濟方法;
5. 工程簽證單缺失、遺漏計量救濟方法;
6. 間接證據在工程量確認中的效用;
7. 施工階段引發對第三人的侵權責任歸屬;
8. 工程變更與違約行為的區別;
9. 施(shi)工(gong)單位拒絕工(gong)程變更(geng)的(de)法律博弈。
(十)全過程咨詢下建設工程索賠重點與難點應對
1. 17版FIDIC條款銀皮書對索賠**新釋義;
2. 工程索賠的合法性基礎;
3. 工程索賠與政府預算控制機制沖突化解;
4. 可能引發索賠的十五個亮點;
5. 十六項能夠佐證索賠事件發生的證據固定;
6. 促成索賠證據鏈閉合的舉措;
7. 突發性索賠預留“敞口”的作用;
8. 預案性索賠成功實現基礎性條件;
9. 索賠(pei)過程中的反索賠(pei)預(yu)警措施。
(十一)全過程咨詢下建設工程竣工結算要點及實踐
1. 全過程咨詢下的建設工程結算新規則;
2. 中標合同有效工程結算爭議解決路徑;
3. 多份施工合同均無效工程結算爭議解決路徑;
4. 合同無效工程款結算原則;
5. 建設工程合同無效各方經濟責任承擔原則;
6. 固定總價合同終止工程結算原則;
7. 工程結算、期中結算、終止結算、竣工結算的區別;
8. 業主與被掛靠人之間工程款結算;
9. 政府審計結論在建設工程結算中的法律效力認定原則;
10. FIDIC條件下EPC與國內工程總(zong)承包總(zong)價合同差異(yi)解(jie)析。
(十二)全過程咨詢對工程款回籠管控實務
1. 建設工程訴訟中抗辯與反訴的認定;
2. “禁止反言”原則在建設工程訴訟中的適用;
3. “意思自治”原則在建設工程訴訟中的適用;
4. “不告不理”原則在建設工程訴訟中的適用;
5. 司法鑒定責任風險分配;
6. 法院在司法鑒定啟動中的責任范圍;
7. 司法鑒定意見的性質計法律效力;
8. 施工方的(de)“代為(wei)求償(chang)權”在(zai)訴(su)訟中的(de)應(ying)用。
建設工程全過程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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