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鏈協同管理之信任協同。供應鏈各節點之間的合作關系是以信任為基礎的。要實現供應鏈協同管理,就必須加強信任的協同。然而,雖然供應鏈各節點的決策者們也深知合作的重要性。但往往在現實世界里,存在著大量的屁股決定腦袋的情況發生。決策者們往往對合作條款缺乏信任度,或處于觀望和保留意見狀態。為避免本節點單元在合作過程中吃虧,希望盡量將責任、風險、成本等轉嫁給上游或者下游供應鏈。同時卻竭盡全力的將利益收歸自己的囊中。如果是這樣,企業間就無法建立起有效的合作。這種缺乏信任協同的表現,通常為:
1、要求供應商備庫存,卻不明確,一旦庫存無法正常的消耗,出現嚴重呆滯時的互相推諉扯皮。
2、交付給客戶的承諾日期一改再改,就把原因推諉給客戶,沒有提供預測等等情況。
要改變這種,就要在供應鏈上下游鏈條之間建立信任機制。供應鏈鏈條之間,只有建立信任機制,整條供應鏈的運作效率才能得到保障和提高,企業才能和長久的競爭優勢。
第一方面,是加強相互之間信任的培養,將促進企業間的合作,改進企業提高生產和服務的柔性,以及在不可預測事件發生時增強雙方的責任感。
第二(er)方面,努力保持(chi)供應(ying)鏈(lian)(lian)的(de)協調(diao)性。謀求整(zheng)個供應(ying)鏈(lian)(lian)共同的(de)利(li)益(yi),相互之間(jian)的(de)信(xin)任,減(jian)少了不必要的(de)摩擦和矛盾,談判與協商(shang)并減(jian)少由此(ci)引(yin)起的(de)時(shi)間(jian)和成本耗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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