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描述INTRODUCTION
日程安(an)排SCHEDULE
課程大綱(gang)Syllabus
建筑業勞動合同法
課程背景:
你知道
——什么樣的情形下,可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次合同期滿時,單位需否主動通知勞動者有權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工作原因導致腰椎病、頸椎病、視力下降,算不算工傷?
——工傷處理的全部程序指引有哪些?
——如何與“臨時工”簽訂用工合同?
——何謂“混同用工/關聯用工”?其勞動關系如何認定?
——企業反腐敗反舞弊調查中的9大禁區是什么?
——“長期兩不找人員”的界定與處理要點是什么?
——“勸退”有什么法律風險?
——“末位淘汰”的巨大風險是什么?
——何謂最高院關于用人單位單方面調崗降薪必須同時具備的6個法定情形?
——如何做到單方面的調崗調薪能*程度地降低企業法律風險?
——如何應對勞動者否認違紀違規事實、拒交《檢討書》、拒簽《警告信》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員工離職時涉及的工作交接、社保轉移等8大疑難問題解決策略是什么?
——企業敗訴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司法認定是什么?
——何謂溝通的1K/3S/6C技術?
——怎樣才能有效地說服他人?
——如何有效約定勞動者的*通訊送達地址?
——如何撰寫《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疫情期間勞動者拒不復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疫情下的停工停產企業的4大注意事項是什么?
——勞動者不辭職而別的,可否視為其以默示行為作出了辭職的意思表示?
——企業(ye)如何妥善處理(li)失蹤員工(gong)的(de)勞動關系?
課程收益:
1、幫助學員前瞻性地把握《勞動合同法》的時代脈搏,更有針對性地掌握勞動爭議中的法律法規要點,以期立竿見影地運用于實際工作之中;
2、帶領學員對上述勞動爭議疑點、難點、熱點問題進行全面解析,理順勞動合同管理各階段的內在邏輯關系,幫助學員培養預測勞動用工風險的思維習慣;
3、通過案例分析,提升學員實操能力,檢驗學員學習效果,使其掌握有效預防和化解勞動用工風險的實戰技能技巧;
4、通過(guo)學(xue)習,使學(xue)員能夠在短期(qi)內掌握勞動(dong)合(he)同管(guan)理(li)(li)中(zhong)情、理(li)(li)、法的綜合(he)運用(yong),拓展學(xue)員視野,提高其勞動(dong)合(he)同綜合(he)管(guan)理(li)(li)水(shui)平。
課程對象:
HR從(cong)業(ye)(ye)者/主管(guan)/經理(li)/總監(jian);企業(ye)(ye)中/高層管(guan)理(li)人(ren)員(yuan);企業(ye)(ye)法務人(ren)員(yuan);員(yuan)工關(guan)系管(guan)理(li)者、企業(ye)(ye)調解(jie)人(ren)員(yuan)、工會成(cheng)員(yuan)等。
課程大綱:
第一章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的法律知識要點與風險應對
1、如何理解“連續工作滿十年,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什么樣的情形下,可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常見問題7問
4、 二次合同期滿時,單位需否主動通知勞動者有權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5、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否需要協商一致?
6、連續工作滿十年未簽“無固定” ,用人單位應該賠償嗎?
(案例:岳X訴安(an)徽XXXX房地(di)產開發有(you)限公(gong)司勞動(dong)(dong)合同(tong)終止,未(wei)給予經(jing)濟補償(chang);以及未(wei)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dong)(dong)合同(tong),要求(qiu)支(zhi)付違法解除勞動(dong)(dong)關系經(jing)濟賠償(chang)金205,800元(yuan)。)
第二章 工傷保險法律實務中的法律知識要點與風險應對
1、工傷費用
2、工傷停工留薪期的10個法律問題
3、工作原因導致的腰椎病、頸椎病、視力下降算不算工傷?
4、爭議工傷6種
5、工傷處理的全部程序指引
6、詳解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視同工傷
(案例(li):四(si)(si)川(chuan)成(cheng)都XX建材廠訴請撤銷成(cheng)都市人社(she)局(ju)認定(ding)工(gong)傷決(jue)定(ding)書及四(si)(si)川(chuan)省人社(she)廳(ting)的行政復議決(jue)定(ding)書。本案經一審、二審及再審,頗為(wei)曲折。)
第三章 非全日制用工、實習生、混同/關聯/共享用工中的法律知識要點與風險應對
1、如何與“臨時工”簽訂用工合同?
2、避免非全日制用工被法院判決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對措施
3、實習/勤工儉學與勞動關系的認定
4、何謂“混同用工/關聯用工”?其勞動關系如何認定?
5、關于混同用工/關聯用工的合規建議
6、人社部共享用工新規10大亮點
(案例:楊XX與天津XXX房地產經營服務有限公(gong)司之(zhi)勞(lao)動(dong)合同約定(ding)為非全日制用工(gong),解(jie)除勞(lao)動(dong)關系后,楊XX訴求單位支付未簽書面(mian)勞(lao)動(dong)合同的雙倍工(gong)資(zi)、補發低(di)于*工(gong)資(zi)標準的工(gong)資(zi)差額、加班費等。)
第四章 “問題員工”的界定與處理技巧中的
法律知識要點與風險應對
1、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的界定與處理
2、企業反腐敗反舞弊調查中的9大禁區
3、 “違紀違規”的界定與處理
4、 “泡病假”的界定與處理
5、提防“泡病假”8招
6、“長期兩不找人員”的界定與處理
(案(an)例:黃XX因病(bing)假(jia)(jia)被上海(hai)XX房地產(chan)開發有限公(gong)司以惡意泡(pao)病(bing)假(jia)(jia),嚴重(zhong)違(wei)紀為由(you),予(yu)以3次書面警告后(hou),解(jie)(jie)除勞動(dong)(dong)合(he)同。員(yuan)工訴求恢復勞動(dong)(dong)關(guan)系(xi),補發2014年(nian)(nian)年(nian)(nian)終獎差額(e)以及2015年(nian)(nian)年(nian)(nian)終獎。如不能恢復勞動(dong)(dong)關(guan)系(xi),則要求單位(wei)支付違(wei)法解(jie)(jie)除勞動(dong)(dong)關(guan)系(xi)經濟賠償(chang)金。)
第五章 勸退、清工齡、自動離職與末位淘汰中的
法律知識要點與風險應對
1、“勸退”有什么法律風險?
2、清工齡
3、如何正確理解“自動離職”的含義及其法律屬性?
4、近年來,各地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案件大幅增加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5、企業中海量存在的“自動離職”員工埋藏著哪些巨大的法律風險?如何應對?
6、“末位淘汰”的巨大風險
(案例:張XX被北京XX房地產(chan)經紀有限公司以其三個月零業績為由,封(feng)閉了其銷(xiao)售系統(tong)以及人(ren)事系統(tong),使張XX不再具備(bei)繼續提供(gong)勞動(dong)的(de)條件;公司人(ren)事總監稱公司存在淘汰制度,張XX未達(da)到要求(qiu),故被淘汰。員工訴求(qiu)支付違法解除(chu)勞動(dong)關系經濟補(bu)償金68508元。)
第六章 調崗調薪中的法律知識要點與風險應對
1、調崗調薪的相關法律依據
2、《勞動合同法》規定的9種常見調崗情形
3、最高院關于用人單位單方調崗降薪必須同時具備的6種法定情形
4、各地用人單位可以調崗/調薪的情形
5、如何做到單方調崗調薪能*程度地降低企業法律風險?
6、調崗勞動爭議常見問題解析
(案(an)例:杜XX拒絕江(jiang)蘇常州XX建筑集團(tuan)有(you)限公(gong)司(si)(si)調(diao)崗,并要(yao)求(qiu)(qiu)恢復(fu)原崗位(wei);認為(wei)公(gong)司(si)(si)未(wei)提供證(zheng)據證(zheng)明(ming)調(diao)崗必要(yao)性,且公(gong)司(si)(si)調(diao)崗行為(wei)具有(you)針對性,原因在于其(qi)(qi)曾拒絕上司(si)(si)調(diao)崗(降職)的(de)要(yao)求(qiu)(qiu),故公(gong)司(si)(si)刻(ke)意針對;其(qi)(qi)不存(cun)在任何不勝任現(xian)崗位(wei)的(de)情(qing)形,公(gong)司(si)(si)調(diao)崗缺乏善意及(ji)誠信。據此(ci)要(yao)求(qiu)(qiu)公(gong)司(si)(si)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賠償金351,000元。)
第七章 違紀違規與經濟補償/經濟賠償金中的
法律知識要點與風險應對
1、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區別是什么?
2、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審查重點
3、如何應對勞動者否認違紀違規事實、拒交《檢討書》、拒簽《警告信》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4、出具/不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的風險及其應對
5、員工離職時涉及的工作交接、社保轉移等8大疑難問題解決策略
6、用人單位或勞動者主動提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及其操作技巧
(案例:王XX因嚴(yan)重違反公司紀律(擅自離崗、不服(fu)從合理的工作安排、與(yu)(yu)同事打架致同事左眼受(shou)傷),被上(shang)海(hai)XX房地產(chan)開發(fa)有限公司解除(chu)勞動(dong)合同。員工稱(cheng)公司的前兩次處(chu)分(fen)單系(xi)其(qi)(qi)(qi)被逼迫簽(qian)收,其(qi)(qi)(qi)已提(ti)交了(le)申訴材料;最后一次處(chu)分(fen)單,其(qi)(qi)(qi)也向公司工會提(ti)出異議,其(qi)(qi)(qi)屬于正當(dang)防(fang)衛;故(gu)訴求與(yu)(yu)公司恢復(fu)勞動(dong)關系(xi)。)
第八章 勞動仲裁與訴訟技巧中的法律知識要點與風險應對
1、勞動仲裁程序及其應對
2、勞動仲裁中的舉證責任
3、企業敗訴的主要原因
4、勞動仲裁中關于違紀違規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司法審查
5、勞動糾紛中哪些證據應該由勞動者提供、勞動者舉證?
6、“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司法認定
(案例:北京XX地產股份有限公司(si)以崔(cui)XX曠工(gong)為由解除勞(lao)(lao)動(dong)(dong)合(he)同。崔(cui)XX不服(fu),要求公司(si)恢復勞(lao)(lao)動(dong)(dong)關(guan)(guan)系(xi)(xi)。崔(cui)XX在(zai)訴訟期間已入職新單(dan)位(wei)XX監理公司(si)。仲裁、一審經審理后(hou)認定公司(si)系(xi)(xi)違法解除,裁決雙方勞(lao)(lao)動(dong)(dong)關(guan)(guan)系(xi)(xi)繼續(xu)履行。員工(gong)不服(fu)上訴,訴請公司(si)支(zhi)付違法解除勞(lao)(lao)動(dong)(dong)關(guan)(guan)系(xi)(xi)經濟(ji)賠償(chang)金429,724.33元(yuan)及未與(yu)其續(xu)訂(ding)書(shu)面勞(lao)(lao)動(dong)(dong)合(he)同的二倍工(gong)資(zi)差額(e)46,229.89元(yuan)。)
第九章 員工關系管理中協商談判能力的培養與訓練
1、組織中的溝通
2、溝通中的1K/3S/6C技術
(課堂作業1:情緒智商(EQ)測試)
3、人際距離、人際吸引與影響喜歡的因素
4、態度問題、態度轉變以及怎樣才能有效地說服他人
(課堂作業2:獎金取消)
5、激勵理論與激勵方法
6、怎樣使團隊小組產生獨特的激勵效果
(課堂作業3:焦慮自評量表(SAS)測試)
(課堂作業(ye)4:抑郁(yu)自評量(liang)表(SDS)測試)
第十章 行政公文寫作中法務素養的培養與訓練
1、雙方關于*有效通訊送達地址的約定(《勞動合同法》第17條)
2、雙方關于勞動者工作地點的約定(《勞動合同法》第17條)
3、雙方關于勞動者加班的約定(《勞動合同法》第8、17、35條)
4、雙方關于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約定(《勞動合同法》第19條)
5、雙方關于勞動合同期限與培訓服務期限及違約金的約定(《勞動合同法》第23、24、25條)
6、《協商一致解除(chu)勞(lao)動合同(tong)協議書(shu)》(《勞(lao)動合同(tong)法》第35、36條(tiao))
第十一章 疫情期間勞動合同管理中的
法律知識要點與風險應對
1、疫情期間企業通過集體協商方式降薪是否有效?
2、疫情期間勞動者拒不復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3、疫情下企業能否進行經濟性裁員?
4、疫情下的停工停產企業的4大注意事項
5、疫情期間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風險提示及操作指引
6、北京市10大疫情仲裁典型案例
(案(an)例: 周(zhou)XX為江蘇蘇州XXX建筑設計科技(ji)有限公(gong)司(si)開(kai)發工(gong)程(cheng)師,因突發疫情,公(gong)司(si)2020年(nian)(nian)2月(yue)(yue)份停(ting)工(gong),2月(yue)(yue)27日復工(gong),期間未(wei)向(xiang)周(zhou)XX發放勞動報(bao)酬。2020年(nian)(nian)4月(yue)(yue)28日周(zhou)XX向(xiang)公(gong)司(si)提出離職,離職原因為“生活要繼續,公(gong)司(si)不(bu)發錢”。員工(gong)訴請公(gong)司(si)按(an)照(zhao)5824.52元標(biao)準補發2019年(nian)(nian)12月(yue)(yue)工(gong)資、支(zhi)付2020年(nian)(nian)1月(yue)(yue)-4月(yue)(yue)工(gong)資共(gong)計26,681.11元;支(zhi)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jin)14,616.25元。)
第十二章 *《民法典》下的勞動合同管理中的
法律知識要點與風險應對
1、企業處理員工死亡事宜時,應該找誰談?
2、勞動者不辭職而別的,可否視為其以默示行為作出了辭職的意思表示?
3、企業如何妥善處理失蹤員工的勞動關系?
4、如何界定員工有“不當行為”?
5、“不當得利”規則在勞動爭議中的適用
6、“自甘風險”規則在勞動爭議中的適用
(案例: 周(zhou)XX受聘(pin)于(yu)河南平(ping)頂(ding)山XX房地產開發(fa)有(you)限公(gong)(gong)(gong)(gong)司,負責(ze)項(xiang)(xiang)目土建(jian)工(gong)作,月(yue)工(gong)資(zi)4000元。2016年(nian)2月(yue)25日公(gong)(gong)(gong)(gong)司主(zhu)管(guan)基建(jian)的鄭經(jing)理口頭通(tong)知周(zhou)XX回家休息(xi),在周(zhou)XX有(you)疑問時未作任(ren)(ren)何解(jie)釋,期(qi)(qi)間(jian)工(gong)資(zi)照發(fa)至2018年(nian)5月(yue)。雙(shuang)方(fang)未辦理任(ren)(ren)何解(jie)除或(huo)終止(zhi)勞動關系等手(shou)續。后公(gong)(gong)(gong)(gong)司要(yao)求周(zhou)XX返還(huan)不(bu)(bu)(bu)當(dang)得(de)利款項(xiang)(xiang)104,000元。員工(gong)主(zhu)張:公(gong)(gong)(gong)(gong)司并(bing)未出(chu)具任(ren)(ren)何辭退(tui)文件,雙(shuang)方(fang)勞動關系存續;該期(qi)(qi)間(jian)其雖未提(ti)供勞務,但(dan)原因在于(yu)公(gong)(gong)(gong)(gong)司,故(gu)公(gong)(gong)(gong)(gong)司應(ying)按(an)照合(he)同(tong)約定支付工(gong)資(zi),該部分工(gong)資(zi)也不(bu)(bu)(bu)屬于(yu)不(bu)(bu)(bu)當(dang)得(de)利,不(bu)(bu)(bu)應(ying)返還(huan)。)
建筑業勞動合同法
轉載://citymember.cn/gkk_detail/277959.html
已開課時間Have start time
- 畢春秋
勞動合同內訓
- 企業勞動用工管理與法律風險 蒙華
- 員工入離職用工風險識別與把 王穎
- 步步為贏-勞動用工風險防范 楊文浩
- HR基于不同場景的用工風險 王穎(ying)
- 分包招標策劃及勞務合同法勞 肖維
- 《和諧勞動關系的建立與管理 蕭弘
- 勞資關系—如何有效預防和化 李斌(bin)(
- 用工管理中的法律風險 茆(mao)挺
- 新勞動法下人員優化調整實操 鐘永棣
- 員工激勵和辭退技巧 茆挺
- 以績效考核的勞動關系處理 茆挺
- 《勞動用工·防患于未然-企 李皖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