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個觀點,談判的本質是讓對手獲勝,讓自己獲益。談判是由談和判這兩個字組成,談是雙方之間的溝通和交流,而判就是決定一件事情。所以談判應該是由雙方通過溝通交流了解對方的需求以及利益,最終達到各自目的的過程。談判專家尼爾伯倫克曾經講過一個故事,一位媽媽,她把一個橙子送給了鄰居家的兩個孩子。關于怎么分橙子,這兩個孩子吵來吵去一直沒有結果。然后A就問B,你要這個橙子做什么呢?比如說我想把橙子的皮磨碎了,混在面粉里面烤蛋糕吃,A就說那好,我把橙子的皮給你,你把果肉留給我,我把果肉放到榨汁機里面榨汁。想要橙皮的B一聽,心想反正我不要果肉,那就把果肉給他唄。最后兩個孩子達成了一致,A得到了果肉,B得到了橙皮,他們就高高興興的回家了。
在這個故事里面,A的(de)(de)(de)目(mu)的(de)(de)(de)是拿(na)到果(guo)肉,B的(de)(de)(de)目(mu)的(de)(de)(de)是拿(na)到橙皮。通過談判,他們都(dou)拿(na)到了(le)各自(zi)想(xiang)要(yao)的(de)(de)(de)東西。他們的(de)(de)(de)本質是讓(rang)對手獲(huo)勝(sheng),讓(rang)自(zi)己獲(huo)益。想(xiang)辦法拿(na)到果(guo)肉的(de)(de)(de)同時,讓(rang)對方感(gan)覺到他贏了(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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