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經常可(ke)以看(kan)到(dao)這種情(qing)況,兩位朋友(you)或(huo)者同事為(wei)了對毛澤東或(huo)者蔣介(jie)石的評價(jia)問題吵得面紅耳赤,最后(hou)不(bu)歡而散。有的還為(wei)此大打出手,徹底(di)毀壞了雙方的友(you)誼。
更常見的是,很多平民百姓每天都為國家大事/國際局勢操心、著急、擔憂、生氣。*干預敘利亞,他們很生氣,罵美帝國主義霸權。日本軍艦靠近釣魚島他們也很憤怒,好像自己被侵犯了。但是,如果在生活中自己的正當權益被別人例如城管或者不法官員給侵犯了,卻屁都不敢放一個。
這些人犯的錯誤很有意思,該外交部和國防部操心的事,他卻操心了。該自己努力的事情他卻不去努力。真正事業上有作為的人很少這樣。
錯誤的根子在于,他們沒有分清人生三件事。在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分為三種,老天的事,他人的事,自己的事。不同的事情應該有不同的應對方式。
老天的事往往是個人很難有作為和影響的宏大事件。例如地震,國際局勢,世界潮流等等。像前面講的*干預敘利亞的事件就是這類。這種事情我們一般百姓根本沒有話語權和影響力。不要說我們,就是我們天朝的國家領導人都沒有多少影響力。遇到這種老天爺的事情,正確的做法就是旁觀,心平氣和的接納,根本不應該去瞎操心,生什么悶氣。這樣對自己的健康有利,可以讓自己每天開開心心。
他人的事情往往是發生在我們身邊人身上的事情。客觀上,我們對其能施加一定的影響力和話語權。但是,主觀上我們不應該越位介入,應該讓其本人來決定,來努力,我們的作用最多只是給予必要的建議。現代社會,戀愛和婚姻大事對于父母來講就是他人的事情,是子女的事,應該讓他們做主。在機關里面,對于局長來講,管理科長就是處長的事情,是他人的事情,如果局長直接指揮科長,那就是越位過界了,就是把他人的事情當做自己的事情了。實際生活種這些錯誤也很多,以前蔣介石就經常干這種他人的事(軍長的事情),直接指揮師長,據說,這是導致他軍事失敗的重要原因。
自己的事情很明確,就是和自己的利益,前途,價值觀等直接相關的事情。這種事情無疑責任在“我”,“我”應該積極努力,責無旁貸。但是,實際生活和工作中,很多人把自己的事情交給他人去承擔了,例如很多學生大學選專業,就把決定權交給了父母和老師。很多管理者大事小事都請上面決定,自己根本不敢做主,也是典型的把自己的事讓別人來承擔的情況。
在工作和生活當中,我們應該學會分清楚人生三件事,“老天的事,接納;他人的事情,建議;自己的事,全力以赴。”只有這樣,我們才能選擇做正確的事,才能把”好鋼用在刀刃上”,“精力用在點子上”,從而實現我們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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