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開發選擇的九大原則。供應商開發基本準則是QCDS原則,也就是質量、成本、交付與服務并重原則。基于這四個原則而開展的供應商選擇的九個原則。
原則一,系統全面性原則。全面系統評價體系的建立和使用。只有完善的評價體系,才能對供應商做出評估。
原則二,簡明科學性原則。供應商評價和選擇步驟選擇過程透明化、制度化和科學化,有利于我們增加評估效率,做到快速、公平、公正。
原則三,穩定可比性原則。評估體系應該穩定運作,標準統一,減少主觀因素。
原則四,靈活可操作性原則。不同行業企業產品需求不同環境下,供應商評價應是不一樣的,保持一定的靈活操作性。
原則五,門當戶對原則。供應商的規模和層次和采購商相當。
原則六,半數比例原則。購買數量不超過供應商產能的50%。反對全額供貨的供應商,如果僅由一家供應商負責,100%的供貨和100%成本分攤,則采購商風險較大。因為一旦該供應商出現問題,按照蝴蝶效應的發展,勢必影響整個供應鏈的正常運行。
原則七,供應源數量控制原則。同類物料的供應商數量約2到3家主次供應商之分,這樣可以降低管理成本和提高管理效果,保證供應的穩定性。
原則八,供應鏈戰略原則。與重要供應商發展供應鏈戰略合作關系。
原則九,學(xue)習更新原則。評估的(de)指(zhi)針,標(biao)桿對比的(de)對象以及評估的(de)工具(ju)與技術,都需(xu)要不斷的(de)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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